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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首都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8:52 首都之窗

  提案人:刘志仁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城乡”置于“五个统筹”之首,提出了以城乡协调发展为突破口,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紧跟中央部署,将2004年确定为城乡统筹的破题之年。一年间,京郊“三农”工作思路清晰,政策措施得力,尤其是对京郊“三农”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使城乡统筹工作取得了一些重大突破。

  自去年三季度开始,我们对首都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实态进行了多次调查,还赴了浙江、江苏及河北等省对城乡统筹问题进行了调研。我们发现,京郊与全国农村一样,都在大力实施城乡统筹战略。但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侧重点也各异。但做为全力实现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首都面临2008年举办奥运会的神圣使命,解决好城乡统筹问题,不仅对京郊全面实现小康具有现实意义,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国际影响。综观首都推进城乡统筹的规划及步骤,我们认为应当把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做为首都推进城乡统筹和美化城市环境的重点。

  “城中村”已成为城乡统筹诸多新老矛盾的融合点

  “城中村”是伴随城区扩展出现的特殊区位,是近十几年涌现的新问题。“城中村”大多分布在城乡接合部,是城乡统筹的前沿阵地。从理论及区位角度看,“城中村”是推行城市化的易行地区,也可能是实现城市化目标最快地区。但是,通过实地调查我们感到,“城中村”地区不仅是城市制度与农村制度交锋最激烈的地区,也是“三农”领域中遗留问题与新矛盾相互交汇的地区。

  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城中村”领域面临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不少“城中村”成为“两不管”地区。据一些乡镇干部及城区街道办事处干部反映,一些城区边缘及新划归城区的“城中村”至今仍是城市管理的空白地区;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环境“脏、乱、差”及

生活质量低下集中地区;三是已成为社会治安薄弱地区,各种违法和违章建筑泛滥,公共安全隐患多,刑事犯罪率高;四是不少“城中村”中产业空洞,村民就业困难,收入及生活水平下降,生计受到严重威胁;五是“城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流失严重;六是已成为新市民的农民边缘化倾向明显,医疗、
社会保险
等仍被排除在城区之外,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讲,“城中村”所出现的问题,是推行几十年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酿成的恶果。“城中村”的内外环境与周边城区蓬勃发展形成巨大的反差,是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极不和谐的现象。尤其是“城中村”村民怨声载道,干群关系紧张,社会不安定倾向加剧等一系列苗头,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加快改造“城中村”进程刻不容缓

  “城中村”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不尽快扭转其现状,不仅将延缓首都城乡统筹的进程,还将在很大程度上困扰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在我们与区、镇、村干部座谈时,各级干部也表达了尽早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据了解,今年市政府已决定重点整治三环路内及奥运场馆周边69个“城中村”。我们希望在整治中不断探索,为全面整治积累经验。

  为使改造“城中村”取得成效,进一步推进首都城乡统筹工作,根据外省、市的经验及京郊各级干部的意见,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把改造“城中村”作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突破口。要不断提高市、区(县)及乡(镇)各级干部对改造“城中村”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要把改造“城中村”列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及区(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予以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2、建立统一的领导协调和工作机构。由于改造“城中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涉及规划、国土资源、农业、计划、财政、公安、社保、环保等诸多职能部门,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攻坚,参照外省、市经验,在市、区(县)必须建立有权威性的领导协调机构及具体工作班子,落实国家及市里的各项政策,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使此项工作在有序的环境中付诸实施。

  3、切实把保护农民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村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村民的收入及生活质量能否提升,是衡量“城中村”改造成败的关键。因此,要以与时俱进的原则,制定新的补偿标准,把保护村民利益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除着力解决失地农民培训与就业外,要推动村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城区对接。要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水平,征地、拆迁应补给农民的费用要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如数交给农民,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若出现由于补偿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区(县)镇政府要实行“问责制”。

  4、要明晰“城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在推行社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上,要把集体资产量化到人,明确每个村民在集体资产中的股份份额,使村民变为股民,成为拥有资产的新型市民。要推动“城中村”基层组织逐步实现政企和政社两分开,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完全纳入城区管理,扭转“两不管”现状。

  5、要注重全方位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城中村”城市化必然触及农民利益及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只靠单项改革,不仅难以推进,还会引发诸多难以解决的新矛盾。因此,要将产权制度、基层组织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同步推行,使其互相呼应,互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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