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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9:31 首都之窗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在发展过程中曾经走过弯路。上个世纪很多省份大力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由于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最终以失败告终。近几年来北京郊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和推广,使农民明白这个制度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因为政府在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还不断地完善区、乡、村的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解决农民看得上病和看得起病的问题。

  农民看病难 看病贵的真正原因

  解决农民看得上病的问题就是保证农民能够就近就医。北京市部分郊区县实施了三级卫生网,即区(县)医院、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百姓都是走10分钟左右的路程可以就医。在三级卫生网中,乡村卫生服务站是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无论经费、设备的投资,还是卫生人员的配置,都是财政拨款政府承担,而卫生服务站还承担城镇社区卫生站同样的“六位一体”的工作(即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上能够满足附近农民的防疫卫生、医疗服务等要求。

  另外,北京市卫生系统为了充实农村的医疗卫生队伍,提高郊区县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水平,也是为了加强锻炼城市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和正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锻炼8个月。从以上情况分析,北京大部分郊区县的农民能够解决看得上病的问题。

  解决农民看得起病的问题就是合作医疗项目的启动和实施的目的。“脱贫三五年、一病到从前”这句话概括了广大农民群众怕得病、看不起病的窘境。长期以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长期制约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的不断创新和推广,这句话已经成为历史。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由政府组织、支持、引导;区和乡设立两级管理机构;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合理负担。统筹基金的组成是市、区级政府补助一部分、镇政府补助一部分,农民筹资一部分。由于积极宣传、政策落实到位,农民得到实惠,提高了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初步解决了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

  但是最近对某区农民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却出乎意料,70%农民反映“看病不难”, 80%反映“看病贵”。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看一看农民愿意到哪里看病。

  乡村卫生服务站。乡村卫生服务站是六位一体的卫生机构,到这里看病的农民往往只是测测血压、咨询医疗常识,真正看病的人很少。

  卫生院。在这里举一个例子,某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在晋升前被安排在一家农村卫生院锻炼,但是十分遗憾的是在这8个月中每天前来看病的农民寥寥无几。

  区县卫生院。区县卫生院的患者虽然较卫生院和卫生站较多,但是仍然有许多农民不选择在这里看病,他们去哪里了呢?

  据调查发现,大部分患小病的农民选择了去药店或个体诊所。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的地区是“既保大病,也保门诊”,一方面可以报销因患大病而住院医疗的费用,在门诊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后,也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费用。但这项调查也发现,治疗高血压、冠心病、脑动脉供血不足和上呼吸道感染等等这类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常用药物,同种药、同一剂量、同一批号、同一厂家的药品,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价格高于药店。农民普遍认为定点医院的药价远高于药店和个体诊所的药价,另外还要收挂号费(挂号费是不予报销的)。这样全部算下来,即使去定点医院可以报销一些,仍然不会比去药店或者个体诊所更便宜。另外,农民认为医院的收费制度不合理,医生动辄给病人做多种化验和检查,大大增加了费用,也是患了小病不愿意去定点医院看病的原因。为什么公立医院的药物价格高于药店和个体诊所,其原因之一是公立医院必须购买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药品。部分乡卫生院院长认为,许多常用的便宜药都未被收录在药品名录上,因此不得不购买价格较贵的药品。医生认为农民自行购买药物的结果,可能导致患者的不合理用药、贻误病情,造成诊治困难,反而增加了医疗的费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来,药店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药店的存在是降低看病费用的重要因素,同时增加了他们自主选择的机会。

  另一部分患了大病和疑难病症的农民、甚至患了常见病的部分农民,也舍近求远跑到城里的三级甲等医院看病,所以在协和医院、阜外医院、人民医院、同仁医院等大医院出现了人满为患的现象。在调查中得知,农民们跑远路到城里的大医院来看病,一方面可以在定点医院报销部分费用,更重要的是医疗水平令人放心。部分农民自己有车,进城看病很方便。所以交通的便利、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是农民选择大医院的原因之一。

  可见,农民选择医院,尤其在看大病的时候,一个重要指标是医疗质量,另一个则是能否报销。因此,当问及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是否会倾向于去定点医院看病时,他们的回答极其一致——看大病去定点医院,而小病去药店和个体诊所,若小病也去定点医院或卫生服务站,反而亏钱。同时许多农民认为,许多很好的医院不是定点医院给他们带来了不便。

  乡卫生院和卫生站如何发展

  农民不去乡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看病,如何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发展?

  政府希望通过合作医疗政策,压缩参合者在市区两级医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增加在乡卫生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以此鼓励农民去乡卫生院和卫生站就医。但是农民不去乡卫生院和卫生站的原因,一是由于在解决大问题上,这两种医疗机构实力不足,不能让农民们信赖;二是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时,由于收费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的限制,即使在报销之后,其支出仍然高于药店和个体诊所。因此,乡卫生院和卫生站对于农民缺少足够的吸引力。而仅仅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求得保护不是根本的办法,需要做的是提高乡卫生院和卫生站的

竞争力。另外,目前出现的患者向城市医院流动,是市场化和城市化的结果,是客观的、必然的,单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去纠正往往无效。

  办好乡卫生院是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方便农民就医的关键,也是保证卫生院生存的必要条件。而目前乡卫生院大部分是公立性质,在相对偏远的农村,卫生院的生存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一方面要接受“计划”经济式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要经历“市场竞争”的生死考验。这种“混行”的管理模式,使得卫生院的竞争力大打折扣。办好卫生院应当在办院的体制上转变观念。

  一是可以借鉴外省“两权分离”的经验,所谓“两权分离”即卫生院的所有权不变,归政府所有,卫生技术人员的性质不变、预防保健职能不变、经费补助渠道不变,经营权分离出来,由政府授予的经营者行使。经营者的权力有:管理经营权、财产使用权、劳动人事权;承担的义务是:有效地利用固定资产、保证公有资产不流失、保证公有设备完好与充分运行、保障职工权益不受侵犯、服从国家法律和卫生政策规定的管理、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义务。体制的转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卫生院缺乏危机感、院领导管理不到位、维持传统办医模式、依靠财政输血、坐等患者上门等政府养卫生院的弊病。

  二是选择经营者时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一为招聘制,公开招聘卫生院院长;二为选任制,多方考察确认院长,直接任命;三为托管制,委托一家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实行管理。

  如何合理分流患者

  办法之一是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农民就医的选择范围。要看到扩大患者选择医院的范围是必然的发展趋势。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农民到城里的三级甲等大医院就医,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不能到城里二级医院看病。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大医院的负担,同时许多医疗条件比较好、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二级医院却吃不饱,门诊量低和病床使用率不足。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人为地造成患者聚集,而且对二级中等医院的发展不利。建议各二级医院与接受晋升技术职称医务人员的区县建立对口联系,负责接受当地乡卫生院的患者转院,允许报销部分转院到城里二级医院就医患者的医疗费用。但是应当制定相应的科学严谨的转院制度,理顺与当地区县医院患者分流的矛盾。从另一个方面看,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增加农民的选择权、扩大农民的自主权,吸引更多人参合,而农民参合人数的增加,参合率的压力就会减轻,从而有助于降低合作医疗的成本。

  办法之二是增加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虽然北京市大医院的医务人员定期到农村医疗机构锻炼,但是医疗水平的高低终究取决于农村医疗机构自己的医务人员队伍。近八年来,北京市开展了全科医师的培训,并实施了考核准入制度,据统计已经培训了4700余人,取得全科医师证书的人为81%。但是大部分集中在城八区,郊区县的培训率不足50%,持证上岗率不足40%。目前,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队伍面临的问题是年龄偏大、学历低、职称低、专业水平不高。乡村卫生机构留不住人才的原因是待遇不好、生活条件差,但是因为临床医学的特殊性,乡村卫生机构的患者少、病种少使得专业荒疏,是造成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仅仅靠外界增补医务人员是不可行的,最好的办法是加大现有的乡村医务队伍的职业培训。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作用致关重要。政府应当加大投资力度、加大政策倾斜;应当实施三固定:第一固定市区两级政府培训乡村全科医师的投资,第二固定一支培训乡村全科医师的教师队伍;第三固定各区县每年医务人员培训数量和合格率。

  中央以及各级政府已经把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乡卫生院建设,列为政府在农村必须承担的政府职责,各种补偿政策和优惠措施正在源源不断地出台,农民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缩小城乡差别,使农民群众与大家共同享受平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北京迈向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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