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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限制警察查房是维护公众权利的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1:49 郑州晚报
郑州晚报:限制警察查房是维护公众权利的进步

  有论者认为,其彰显了保护公民私权的进步,同时也是一项尊重人权的表现。也有人担忧,会否纵容卖淫嫖娼及对婚外恋、一夜情的默许?郑州晚报记者 廖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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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在即将到来的2月1日,浙江省准备启动一项新规,旅馆、宾馆、招待所、浴室、度假村等场所住宿登记的证件不再仅限于身份证,并提高了警察检查这些场所房间的门槛,必须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由于此项新规涉及了民众切身权利,引起全国传媒的关注。有论者认为,这项细微的改变,不仅体现了行政执法的理性,而且彰显了保护公民私权的进步,同时也是一项尊重人权的表现。也有人对此表示担忧,会不会纵容卖淫嫖娼?是不是对婚外恋、一夜情和偷情的默许?

  浙江新规抬高警察查房门槛

  “我和男朋友约定寒假去杭州旅行,晚上要住旅馆,可我身份证丢了,这段时间会碰到警察查房什么的吗﹖”1月15日,河南某大学一位大三女学生在网上发出了这样一个疑问,从没有住过宾馆的她对住宿问题忧心忡忡。

  “不用担忧了,2月1日后,浙江省对警察查房做出限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查房的。”一位网友这样安慰她。

  事实上,这位网友的解释源自浙江省新出台的一项新规。

  近日,浙江省长吕祖善签署208号省政府令,公布修订后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该省1988年8月30日发布实施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被废止。新规显示,此后在浙江境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招待所)、旅店、旅社、客栈、浴室、度假村等场所住宿,登记的证件不再仅限于身份证,而且警察在这些场所检查房间需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证明,也就是说,浙江提高了警察查房的门槛。

  在了解中《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发现,此次浙江省新颁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有了不少改变,但是,引起公众高度注意的一点是,按照旧规,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检查证》或工作证;而新规则要求警察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作为一个省级政府,颁布这样的规定,在全国还是第一次。”1月14日,署名“鱼儿”的网友跟帖说。警察查房的民众担忧

  作为全国旅馆业治安管理的突破,很多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对这一新规的期待和赞许。一个背景是,发生在全国范围的警察查房行为令所有在外住宿的旅客心存芥蒂。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但是吉林省榆树市大坡镇副镇长吴丽华仍然在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讨说法,而发生在2003年宾馆住宿的遭遇让她至今心有余悸。

  2003年11月18日,榆树市大坡镇副镇长吴丽华到榆树市办事,独自住在该市交通宾馆310房间。当日22时许,榆树市公安部门到交通宾馆查房。熟睡中的吴听到有人敲门,随后又听到了钥匙开门声。由于吴丽华只穿着贴身内衣,她便要求巡警在门外等她穿上衣服,并说明了自己的身份。但巡警把吴从卧室拽到走廊,并进行了摄录。事情发生后,曾是榆树市政协委员的吴丽华起诉了榆树市公安局,要求赔偿各种损失达160万元。

  事实上,类似于“吴丽华事件”的事情在全国各地也屡有发生。对于需要在外住宿的公民来说,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警察在到宾馆查房时,动不动就破门而入,造成尴尬。而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做法甚至被某些不法分子“借用”,有的人装扮成警察,行犯罪之实。

  郑州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胡世水则认为,百姓所反感和反对的其实并不是警察因公查房,而是一些警察查房的粗野、毫无道理以及恶劣的态度。因此,除了有必要限制警察的随意查房之外,更重要的应该是规范警察查房的行为,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突击查房,什么情况下有必要深夜查房,查房的时候应对房客态度和蔼而不是将房客当成犯罪嫌疑人粗野对待,多长时间可以对同一场所进行第二次查房以避免重复查房扰民,查房完毕之后应该对公民表示歉意,等等。

  新规背后的举国兴奋

  “警察不随意查宾馆体现行政执法理性”、“限制警察查房是尊重人权的表现”、“公权力却步于客房门,是进步”。在浙江省公布了新规后,旋即引起了全国公众和传媒的高度关注,并对这个新规进行了热评,一个比较集中的观点是,此项新规体现了社会法治理念的进步。

  “我们作为合法公民有不被当作怀疑对象的权利。”1月13日,郑州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胡世水说,警察查房事实上是把旅客当作怀疑对象,而在宾馆渴望清静和自由的舒服感觉会被警察的突然查房而扰乱。“说到底,警察的查房涉及到了合法公民的隐私和自由权利。”

  “对于这样的法令进步,是值得鼓掌叫好的。”胡世水说,浙江省的这一新规显然让大家看到了可以摆脱长期被困扰的现实。

  《中国青年报》、《时代商报》、《现代金报》等全国数十家纸质传媒纷纷发表言论,对浙江的这一新规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等门户网站也组织网友进行了专题讨论,众心所向,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限制警察查房是一种进步的举措。

    利弊之争

  限制警察查房之后,随之而来的一串疑问是,是否会纵容卖淫嫖娼?谁来保护我们的安全?是不是对婚外恋、一夜情和偷情的默许?

  1月15日,在获知浙江省的这一新规后,郑州市民孙先生的第一反应是,饭店宾馆等场所是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地带,譬如卖淫嫖娼通常会在这些地方进行,如果没有了警察查房,住宿在宾馆会缺少安全感,谁来护卫住宿客人的安全?一夜情、偷情私会等行为更会无所顾忌,这样会不会导致缺乏道德规范的人们肆无忌惮?

  “这样的担心没必要。”1月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郑州市公安局一位要求匿名的警察说,一些宾馆酒店中有犯罪分子出没是事实,但有关方面应该考虑设计更多的管理方式,不能完全依靠对所有人采取严格的登记审核制度。浙江的做法虽然对警察查房进行了限制,警察还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对于打击犯罪影响并不很大。“警察不得随意查房”的真正含义是警察查房的程序必须合法,而不是警察不能查房,更不是警察不再查房。况且,实施细则规定,如果警方掌握了切实证据,并办理了搜捕证件,是可以依法查房的,宾馆酒店不可以将此规定当成阻止警察正常执行警务的“挡箭牌”。

  维护公众权利的进步

  “对于那些出门在外的人来说,入住饭店旅馆时经常会有这样的遭遇:一是出门时忘了带身份证而不能登记住宿;二是入住之后,常常会遇到警察半夜查房。此外,那些没有携带结婚证出门的夫妻还要时刻担心警察查房与盘问。从这个角度来说,浙江省的新规彰显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值得提倡和推广。”2006年1月12日,时评家江厚良发表评论说,对于出门在外的旅客来说,客房就是自己的“家外之家”,它是个人隐私的庇护所,是人身安全的堡垒,是个体权利的象征。所以,对于旅客入住的客房,未经法律的授权,并经必要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都不得随意侵入。从这个角度来说,浙江省的新规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彰显了法治理念和实践的进步和发展。

  “过去的政策制定,多数是为了方便政府对百姓的控制,方便公务人员的管理,少有考虑百姓的尊严。”深圳《时代商报》首席评论员万应慧认为,浙江“客房新规”实际上是以退为进,退的是管理上的“普遍怀疑”,进的是尊重公民私权的隐私保护。

  法治社会的时代诉求

  “以前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太落伍了,是该改变的时候了。”1月12日的《大众日报》发表署名张培元的文章《旅馆业陋规需“删除”》,文章认为,颁布于1987年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各省的有关实施细则,很多内容已明显不合时宜。如不少地方公安机关动辄进行所谓的“例行查房”,个别城市居然规定对本市户口的住宿者不办理住宿登记等,侵犯了公民的自由住宅权和隐私权。

  “在并非得到比较确凿情报的情形下随意查房,尤其是进行针对旅馆所有房间的大面积查房,实际上是在对所有旅客进行‘有罪推定’。”郑州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胡世水认为,没有目的的警察查房,既会造成对旅客人格尊严的侮辱,也易对他们的正常住宿造成不必要干扰,因此,提高警察检查旅馆房间的“门槛”,对于保障大多数旅客的正常住宿,使之免受不必要侵扰是必要的。“只要承认公民权利的优先性,行政执法就必须体现出应有的理性,不合理或过度的行政执法方式有违行政执法文明,也是时代法治民主进程所呼唤的。”

  “浙江这样做了,其他省市的相关法令在相形见绌之下该走向哪里?”胡世水在思考,但他相信,随着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块倒下,其他省市的跟进是必然的。(郑州晚报记者 尹海涛/文 廖谦/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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