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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抑郁患者与精神立法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7:21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张凡

  北京约有60万抑郁症患者,因为不重视,不少人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在北京市的精神卫生预防经费里,部分地区人均只有1毛钱,加之组织管理和经费投入的不足,精神卫生立法还面临不小困局

  世界卫生组织预测,抑郁症将成为21世纪人类的主要杀手。全世界患有抑郁症的人数在不断增长,而抑郁症患者中有10%-15%面临自杀的危险。

  北京首个抑郁症治疗中心1月5日在安定医院挂牌成立,随后就诊看病人数在一周内暴涨50%。同一天,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的网络直播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张引透露,将考虑在2006年制定《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精神立法,一个此前被反复关注的话题,在2006年年初再次成为一个大众话题。

  抑郁症就是病

  “特烦人,吃吗吗不香,干啥啥不顺。”在北京中关村做软件设计师的李丰明觉得自己都快崩溃了,这种无名的烦躁已经连续两个月让他处于失眠状态。“这是抑郁症。”回龙观医院的心理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目前还属于轻度的,只要适当调节自己的生活节奏和放松心情就能得到一定的缓解,但如果再严重下去,则必须到医院就诊。

  “崔永元说他得了抑郁症的时候,我还觉得这哥们在说笑话,一个挺

幽默的人怎么就能得了抑郁症呢?结果现在自己也得上了。”听了医生的话,李丰明第一次想起自己还有休假期,就马上给领导打电话,请求休假。电话里,他半真半假地说,“医生说我都已经抑郁了,您就给我放两周假让我休息会儿吧。”

  两周后,从云南旅游回来的李丰明打了个电话给医生说,现在一切都好了。

  “抑郁症是一种许多人都会得的心理疾病,但因为各种原因却很少有人去治疗。95%的患者是不会来看病的。”北京安定医院抑郁症治疗中心副主任王刚博士说,目前社会上对抑郁症的认识还很有限。“世卫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100个人里就有17个人至少出现过一次抑郁症的发病状态。”

  “抑郁症”正在困扰着都市的白领生活,但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在和很多觉得自己没什么问题的患者接触聊天后,王刚发现其实这些人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实话实说,你的抑郁症很历害。”他不得不对一个患者郑重其事地说道,“很多人觉得是小事一桩,或者并不在意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这让王刚感到非常痛心。

  “一周以来,门诊数量增加了50%。”王刚说,原来医院每天的总接诊量是500人,现在则达到了800人左右。患者多了,抑郁症专家们却并不欣喜。王刚说,突然增加的门诊量说明更多的人知道了抑郁症是一种病;但也说明大家平时不把这当回事,没有来看病的潜在患者更多。

  “事实上,患抑郁症的大多数病人并不是白领阶层,而是更多生活在底层的平民百姓,或者工薪阶层,在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和种种内心痛苦时极容易患上抑郁症。因为白领阶层可能更关注自己的精神状态,也会及时求医。而低收入阶层则会有种种顾虑,这是让人最担忧的。因为大多数病人都散落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里,没有人知道他的病到了什么程度,他会在哪一种情况下无法承受来自精神上的这种压力。”

  60万北京人抑郁压力大

  据调查显示,在最重要的精神健康问题中,抑郁症已经排到了第二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以及酒精滥用成为自杀的主要原因,而自杀每年导致的死亡人数比

交通事故还多。精神领域的公共健康问题成为逐渐走向小康社会人们的关注热点。

  抑郁症患者走极端的例子并不罕见,最近的一起是,2005年12月13日,广州富豪华港花园老总马豪一家3口死在自己家中,一时全城轰动。5天后广州警方通报案情:马豪一家3口死在家中一案,系马豪杀死妻子和女儿后自杀。

  警方称,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马豪有严重的精神抑郁症状,精神不振,曾表示无法承受工作上的压力,并流露出自杀的念头。马豪死前留下的遗书,以及在其死前当日正赶来治疗的心理医生都将马豪案的元凶指向了抑郁症。

  “实际上抑郁症是一种可治疗的疾病,不用讳疾忌医。但是要转变观念,求助专业医生。”王刚说。根据北京市20 03年抑郁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北京市曾经和正在患抑郁障碍的病者约有60万人,其中约30万人正在被抑郁障碍所困扰。而市民对抑郁障碍的知晓率低,就诊率也低,大部分患者不知道应该到何处就医,到精神病专科医院就诊者仅为5.8%。据卫生部门的统计,国内精神疾病患者的数量是1600万。

  “抑郁症与心脑血管、癌症等一起排在了重大疾病的前6位。”王刚说,而国内目前并没有关于抑郁症患者的准确数字,在经济损失方面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

  王刚举美国的例子说,双向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指抑郁伴随躁狂的患者。通俗讲,即是情绪容易大起大落的患者,常见于文学家、艺术家、记者等职业,如凡·高、三毛、海明威)在美国的患病率只占到1%,但是这1%在一年中所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支出是250亿美元。在国内,虽然没有统计数据,但是精神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支出和经济损失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

  1毛钱的预防经费尴尬

  当精神问题成为一个社会性话题的时候,立法被当作是能够解决一些问题的根本措施。北京是第二个准备为精神卫生立法的城市,此前的2002年,《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经人大审议通过,成为国内第一部规范精神卫生问题的地方性法规。

  但北京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并不乐观,“有些地方,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境况很差,有的不仅被社会所歧视,而且家庭都歧视他、虐待他。有的家人把患者像狗一样地拴起来,给他喂点吃的,有时候连吃的都没有。”北京市卫生局法规处薛海宁说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生存环境并不太好,尤其是一些重症患者,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不和谐的因素。

  “精神卫生的投入,现在还做得很不够,防治投入就很有限,按照国家规定,国内发达地区要达到人均5毛钱,但现在北京有些地区人均才只有1毛钱。而且,重治不重防是主要的问题,因为防是没有收益的,而治是有利可图的,北京18个区县精神卫生防治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曾经参与精神卫生立法调研的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科主任罗小年教授说。

  另外,组织建设上的不足也成为制约精神卫生工作的一个硬伤。罗小年说,以前北京市有个精神卫生领导办公室,但是机构改革后,这个办公室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

  “而且,精神卫生还不单是卫生部门能解决了的问题。它涉及卫生部门(服务对象为一般群众)、民政部门(服务对象为退伍军人和享受社会福利人员)、公安部门(服务对象为有精神疾病的罪犯)、军队(服务对象为现役军人)、铁道部门 (服务对象是铁路工人)等等。政出多门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法规条例来对精神疾病的治疗和管理进行系统地规范。”罗小年介绍说。

  经费不足是一个现实问题,但对北京来说,现有的预防经费则远低于经济发展水平。“虽说1998年有一个文件规定是人均1毛钱,而现在有些地方已达到8毛钱,但相对上海的人均3元钱,北京的投入明显和其城市规模与级别不相适应。 ”薛海宁说,这实际上还是一个重视与否的问题。

  事实上,北京市卫生局为起草精神卫生条例,已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

  在2003年,北京市开始对北京市抑郁症患者的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005年,又完成了对“北京市精神卫生相关人员情况调查”,对北京市18区县的卫生局及精保所(2001-2004年)精神卫生人、财、物等资源进行详细调查研究。目前的立法调研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已经起草完毕,正在修改之中。

  立法保障患者权益

  “精神障碍的疾病总负担在各类疾病负担中是占第一位的,占所有疾病总负担的1/5,这说明精神疾病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参与起草《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工作的薛海宁说,从经济影响、社会安全和管理、建立和谐社会各方面来说,精神卫生立法都是一种必然的需求。

  精神病患者治疗周期长,由于精神疾病患者有时处于无民事能力行为状态中,自杀、伤害、伤人毁物的事情就很容易发生,其对社会公共安全会造成影响。

  薛海宁说,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这方面,北京市过去有很大的成绩,已经建立社区、街区、区县的三级精神卫生业务网、管理网。对精神病重症患者,实行一表、一卡、一本治疗手册,定期回访,形成了防、治、管相结合的一个模式。

  但她同时也承认在精神卫生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像已经建立的精神卫生管理网,实际上管的大概有5万人,但是全北京市实际上精神病重症患者,按照流调的推测,大概有13万人。”

  另外,这些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的比例也很低,差不多在30%左右,还有70%的精神病重症患者没有免费服药,那他们就有可能随时有危险。

  她举例说像2004年北大幼儿园有精神分裂史的职工砍伤儿童的案子,该人就是属于没有服药,原来在西城区,后来搬家搬走了,搬到新的地方,没有跟上服药,出现了那种最坏的后果。

  “因病返贫的例子也很多,对于贫穷的精神病患者来说,没钱服药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要把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中,贫困的精神病患者要给他免费服药,所以从管理上来说,也有必要对精神疾病立法。”

  “实际上,按照北京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应该已经达到能够立法这样一个程度。”罗小年说,国家精神卫生法迟迟不能确立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各地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而北京市在国内已经是步入发达城市的行列,有能力、也有义务来做这个事情。

  “国际上也是这样的,在人均GDP达到3000美金后,就开始关心弱势人群的保障问题。政府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解决这个问题。”薛海宁同样认为经济发展跨上台阶是能够支持立法的一个关键因素。

  罗小年认为,精神卫生立法所应解决的问题在于,精神病患者治疗设施的管理规范和权益保障,对精神病患者的人道处理;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济、教育、就业和不受歧视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薛海宁透露,关于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是立法的主要目的,并且通过立法可以将精神卫生预防纳入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中,这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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