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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素玲”发言权值得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0: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徐锋

  耿素玲,一个普通的北京某区人大代表,因为一个“关于向在北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征收商品房税”的建议,这两天成为众矢之的。耿素玲的建议是否荒谬、自大、盲目排外,本文不想过多评论,因为此事背后隐藏了诸多社会缘由。笔者只想提醒一下少数情绪过于激越者———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耿素玲有发言的权利。

  这让我想起伏尔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发言,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利。”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就是某个群体的“代言人”,也代表着这个群体的利益;他的建议、提案反映了这一群体的利益诉求———不管这一群体是否是“主流”,也不管这种利益诉求是否“合理”。试想,如果每个人大代表所提出都是社会上大多数人所认同的“主流”“合理”的建议,那么少数人的意愿如何得以声张?如果社会的某些“角落”成了盲区,人民代表大会又如何体现其全民性?

  代议制就是一个各方利益诉求参与博弈的制度。这种博弈应该是透明、公正、理性的,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博弈的充分性;又惟有充分博弈,方能令社会各群体、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最终达到一个皆大欢喜(至少皆能接受)的折衷和妥协。从这个意义上说,耿素玲提出自己的建议,批评者进而反对、抨击,都是这一博弈过程的自然体现,无可指责———但通过谩骂企图让对方缄口的行径不在此列。

  而对于从互联网蔓延至传统媒体的浩大声讨,实事求是地说,多少也带有“网络民意”的“虚拟性”色彩。我们不妨对反对耿素玲的网友作个分析———首先,其中很多都是其他城市的网友,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去北京买房,耿素玲的建议对他们的利益并无实际影响;第二,即使没有北京户口的普通“外地人”,以我的见识,要想两年内在北京买房,一般来说也不现实,因此耿素玲的建议对他们也无实际影响。一个对多数人并无显著影响、却可能事关

人大代表本人(本群体)利益的建议,却激起口诛笔伐,就单纯这一点而言,恐怕是与代议制精神背道而驰的。

  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下结论说:耿素玲事件中,“打架”的不是利益诉求,而更多的是意气之争呢?恐怕也不尽然———深层次来看,也许关于“社会公平”的痛处早已事实存在,而耿素玲代表的建议恰好提供了一个诱因,转而不幸成了公众宣泄的一个靶子罢了。如果真的如此,耿素玲们就更不该“收声”了,因为他们无意间暴露了社会的痛处、间接反映了民意舆情,可谓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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