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给中医药申遗泼冷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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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0:02 红网 | |||||||||
刘海明 中国计划将中医理论、养生、诊法、疗法、方剂、中药、针灸和民族医药(含藏医药和蒙医药)等八项内容,列入中国传统医药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名录。这标志着中医药申遗正式启动,进入工作程序。(《新京报》2006年2月4日)
近两年,世界上掀起了一股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不少国家都在挖掘各自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从去年端午节申遗失利后,2006年元旦前后,中国政府开始集中“火力”,恨不得“一网打尽”国内所有的中国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通通打包申遗。中医药申遗,不过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这本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奇怪的是,有学者在媒体上撰文称,与其为中医药申遗,不如加快中医药领域的创新。中国传统的中医药遗产申遗,二者之间,究竟孰重孰轻? 应该说,申遗和创新并不矛盾。申遗的本质是保护,创新的精髓是发展。保护和发展,是任何一个领域“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保护不了既有的成果,所谓的创新,也就成了空中楼阁,缺乏历史基础;只有被动的保护,没有创新,则保护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接下来的问题是,该申遗先行还是创新先行。在静态环境里,不存在这个争论。但是,现实世界动态环境中,确实存在一个谁先行一步的问题。这是因为,自唐代以降,中医药已经不是中国独有的文化遗产,在一个文化遗产“专利意识”浓厚的时代里,你不争这个名分,别人要争。用以申遗的时间,远比创新快捷得多。遵循先易后难原则,申遗先行,创新殿后,当是最佳方案。 创新先行论者只看到了创新的必要性,忽视了申遗之类的保护性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问题在于,创新不是纸上谈兵,需要数代人的艰辛努力,一朝才有望结出硕果。而申遗性的保护,则可以在追求创新的同时,兵分两路,同步进行。如果误以为创新比申遗重要,而放慢了申遗的步伐,中华中医药遗产,会不会被韩国和日本捷足先登,“据为己有”,真不好说。中国的端午节传统,在世界上被挂上了韩国端午祭的旗帜,教训不可为不深刻。假如咱们在申遗方面继续不长记性,一旦中医药再变成他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还有脸面对自己的祖先吗? 其实,不论是保护文化遗产,还是发展文化遗产,都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特殊战争。现在,“文化帝国主义”的概念,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所了解。就目前的中国国情看,我们是西方“文化帝国主义”扩张的受害者,而非受益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保护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站稳自己的阵脚,坚守自己的文化阵地。试想,一个连自己文化阵地阵脚都守不住的国度,谈何攻城略地,去搞纯粹的“创新”呢?纵使在创新方面有所作为,也是给文化遗产的所有国做贡献,因为你发明的东西,“天生”就是人家专利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