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消除户籍歧视不仅是破壁那么简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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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6:55 时代信报 | |||||||||
文/老枪 从年三十除夕夜到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在重庆某高档楼盘的大门外,有一个卖烤羊肉串的年轻人一直在那儿坚守。那是一个富人聚集的著名社区,其入口处旁侧有一家规模不小的外资超市,平时客流如织,但每逢节日大假,这儿的居民大多数都外出寻欢去了。偌大的社区内,便只留下一排排阒无人迹的别墅,一条条被摄像头忠实地监视起来的寂寞
卖羊肉串的年轻人脸很瘦,头上戴一顶小白帽,耸着肩,眯着眼,像一尊风中的蜡像。距那年轻人旁边不远处,还有一个卖花的农妇,孤独地守着一地残红,眼神中满是望眼欲穿的期待。 这是一幅蕴涵了丰富社会学信息的画面——这样的画面在今日中国的城市里满大街都是,所以城里的孩子们见了它绝对不会提出此类幼稚的问题:他们为什么过年不回家? 他们过年不回家,是因为他们要在城里挣钱讨生活,以便最终摆脱自己在乡下的那个贫穷的家。彼时彼刻,他们守在一个富人住宅小区门外,从表面看起来,门里与门外,城里人与乡下人——只有“一步之遥”。 不过,这短短的“一步之遥”其实比它看上去的距离要长得多。从理论上说,今天,一个乡下人,只要积攒了足够的财富,就可以在城里买房子、做生意、让自己的孩子进城里学校读书,享受到本来只有城里人才能享受到的社会权利和生活质量,甚至“买”到一本城市户口。要实现这些,只需要一个前提:积攒足够的钱。 但对于绝大多数在城里讨生活的乡下人而言,这注定了只是一个奢望——使这样一个普通的生活目标变成奢侈梦想的障碍,就是那本城市户口。 一本户口,一种违背宪法精神的制度安排,把中国公民分成了两个不容“僭越”的社会“等级”:市民和农民。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通过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社会资源配给,相对减轻了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诸如环境恶化、治安混乱等“城市病”,迅速完成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实现了国家的政治稳定。但这种户籍制在体现国家意志的同时,却阻断了作为最活跃经济要素的人口的自由流动,剥夺了我国公民在个人发展机会上本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并使得成千上万进城农民工无法行使自己神圣的选举与被选举权。 这就是为什么近段时期以来,在国内法学家和政府高层中,有关户籍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的原因。狗年春节之前,由河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入实施阶段。由于《若干意见》中包含了“农民租房户及外来务工从业人员也可申请城市户口、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内容,突破了城乡二元化户籍制的门槛壁垒,有媒体称其为“河南一小步,中国一大步”。 然而,也有专家学者在为之叫好的同时,保持了适度的冷静。我国著名三农问题专家党国英曾撰文指出,在中国户籍改革推进的过程中,将面临三大“死穴”:1.城乡户籍统一后,如何保证农民都能享受到城市居民在就业、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平等权利?2.今后,国家将如何识别农民的身份,又将如何操作支援农业和农民的政策?3.本来已经不堪承受环境资源压力的特大型城市要不要对农民入户设立门槛?如果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对任何人都敞开福利“供应”(低保、廉租房等),会不会造成城市财政的崩溃? 此外,还有一些更为根本的问题尚未被学者们涉及——其首当其冲的,是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其次,是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将被迫作出何去何从的选择。 众所周知,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建立在城乡二元户籍区别对待的基础上的。当这种制度对农民的身份歧视消失之后,我国多数省份实施的“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女孩者可以生育二胎”的“弹性政策”,转而就变成了对城市居民只能生育一胎“刚性政策”的颠覆。国家在消灭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同时,如果不预先制订“全国一元化”的人口政策,势必酿成大坝决堤的灾难性后果。 而我国现有的土地流转制度之所以严格限制农村土地自由买卖,其本意是为了防止失地农民成为赤贫流民大量涌入城市,但实际上,恰恰是这种制度安排使农民在“脱离土地”时两手空空(我们不能想象,当数亿进城农民拥有城市居民的合法身份之后,还能在家乡原籍保有土地承包权)——即便五年十年后他们在城里创业失败,也无法打道回府再做农民。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国家在限制土地自由流转的同时,不但限制了农民将自己手中“有限握有”的唯一“资源”变成资本的机会;还堵死了巨量商业资金借助土地流转涌向农村的通道——也使不堪压力的城市人口返向流入农村成为不可能。 一个荒诞的问题就此产生: 明天,谁将是“广阔天地”的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