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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政府机关岂能不上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5:42 浙江在线

  春节放假七天,是国务院的行政安排,也是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的。然而,迟至2月6日(大年初九),广州仍有不少区级机关对外服务窗口仍紧锁大门,让急于办事的市民吃了闭门羹(2月7日《羊城晚报》)。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办公,没有任何理由推迟上班时间。然而,广州市区级机关对外服务窗口,不少服务部门还没有进入工
作状态,俨然是没有把国家制度放在眼中。不仅损害了政府机关工作的形象,凉了老百姓的心,而且折射出了政府机关工作中的执政为民承诺的松懈。

  虽然,春节长假过后会让人有些不适应,也就是得所谓的“节日病”。但是作为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却不能犯这个病,因为,政府的职能就是

为人民服务。试想,春节假期后全国人民都上班了,你广州市的区级机关对外服务窗口有什么理由不上班,难道,还要休假几天才算度完春节假期?

  节后第二天仍不上班,或者上班一些公务员也不在状态,这是媒体批驳多年的了,可这种情况为什么没有得到纠正。我以为,这其中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疲软和制度缺陷。春节由国务院放假七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但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则往往悄悄违背———假期几乎经常自动延长,从而使得相关的制度始终处于疲软甚至失效状态。

  广州某些部门节后仍紧锁大门,说轻了是拿了纳税人的钱而擅自不干活,可视作旷工的行为,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说重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相关单位领导和公务员应当依照《公务员法》严肃处理,该撤职的要撤职,该辞退的就应辞退。

  政府机关和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就应严以律己,起到示范和表率的作用,而遵守上班作息时间纪律这一起码的职业道德。节后不上班,究其原因,当然不是机关干部有什么特殊的事情要办,而是因为机关干部不受约束,平时来去自由惯了,春节只是一个擅离职守的借口罢了,说到低就还是一种失职行为

  在现代社会,不遵守职业道德的公务员是不被容许的,但愿这种现象能够引起重视,这种“人浮于事”的体制能早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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