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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环内正月十六零时禁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3:02 北京晨报

  个人私存一箱烟花最高罚500元

  晨报讯(记者 韦让)后天就是农历正月十五了,正月十六零时开始,五环内禁放,明年春节才会开禁。昨天,市烟花办发出提醒,回收工作只针对销售网点的未开包装的成箱花炮,市民购买的散装花炮要在正月十六零时燃放完毕。

  同时根据规定,本市五环路内零售网点及五环路外的临时零售网点,于正月十六零时停止销售,烟花办提醒网点,回收工作只针对销售网点的未开包装的成箱花炮,网点的散装花炮将不给予回收,请有关网点在正月十六之前尽量销售完毕,从正月十六起,临时网点不得私自贮存多于一箱或多于30公斤的烟花爆竹,一旦发现,将按非法销售处理。

  无论个人、单位还是销售网点,非法贮存一箱或超过30公斤以上的烟花爆竹,对个人处以20至5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至3万元罚款。非法销售者将被没收烟花爆竹及非法所得,并处以5万到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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