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矿难:治理人祸胜于天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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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2:00 光明网 | |||||||||
姜伟 新华网北京2月5日报道,李毅中局长在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的视频会议上说,今年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控制指标是在2005年实际死亡人数的基础上下降3.5%,特大事故的起数下降7%。“这个目标下降幅度不大,但要实现也不容易。”笔者认为,要减少和杜绝矿难事故,治理人祸胜于天灾。 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两种表现形态,一是自然和外界的不可抗拒力,使人无法抵御
导致矿难事故的人祸背后,其实是公与私的角逐,义与利的较量,得与失的考验。要想减少人为的矿难事故,就要加大治理力度。首先要强化中央的权威。要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把中央关于矿难治理的有关指示规定贯彻到底,切实变为各级自觉的行动,对贪污、截留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中央指示要求的现象,要坚决纠正。其次要继续严厉打击官煤勾结。对那些借权力入股,为黑心矿主提供保护的政府官员,一经发现,要严厉打击,严惩不贷,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再次要使那些黑心矿主付出血本。对那些继续生产带血的煤的黑心矿主,绝不能手软。要加大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不仅要罚得他们倾家荡产,而且对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使他们不敢为,从基础上杜绝或减少人为的矿难事故。 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固然重要,但是遏制人祸更是重中之重。唯此,才是减少矿难事故的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