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摘赵本山抄袭是否又在捕风捉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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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23 东方网 | |||||||||
作者:张诗河 春晚刚落幕,一帮写手就热火朝天地讨论开了:“‘我这么漂亮,还愁没有牛粪可插’、‘您呼叫的老公暂时不在服务区’、‘您快出书吧,要不咱村头的厕所要没纸用了’等等,这些包袱都是近一年来笔记段子中的”、“其实赵本山那些著名的‘王八穿马甲’什么的,也都是老段子里的”、“唉,可惜人家不给版权!”……说归说,这些以卖字谋生的
但偏偏就有人专和本山过不去:日前,众多网络娱乐论坛上开始流传一个帖子,指赵本山《说事儿》中许多精彩的包袱实际上出自另一个笑星之“口”:原东南电视台《开心100》节目主持人,赵豆豆。 说实话,我没看过赵豆豆的节目,是不是抄袭我没有发言权,但如果仅凭一言半语的雷同或相似就给赵本山扣上“小偷”的帽子,确实有点不公平。 众所周知,艺术的源泉在民间,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创造出了许多幽默诙谐地艺术形式和语言。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选入的大部分诗篇,就是采风官从民间收集来的。赵本山小品《说事儿》中的一些台词,在生活中不乏相似的版本,如与“专机”类似的“专车”,“不在服务区”更是有“爱情不在服务区”等歌曲。 其实,法律对“抄袭”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抄袭)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赵本山的小品《说事儿》是不是抄袭就一目了然了。 仔细说来,指摘赵本山抄袭同前不久的“《吉祥三宝》抄袭事件”一样,都不过是捕风捉影的无聊之举,不排除有人借此炒作,以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在“《吉祥三宝》抄袭”之说尘嚣日上的时候,有媒体大声疾呼“别打《吉祥三宝》的坏主意”,我也愿意借此机会说上一句,别傍《说事儿》的大款,尽管这样的说法有点刻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