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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7亿国人受职业病伤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32 国际在线

  作者:沈峰

  中国目前可能受到职业伤害的范围达到7亿多人,涉及企业1600万家。现今,职业病发病人数呈现增长势头。职业病发病者呈现年轻化趋势。

  我国有13亿人口,但有7亿多人受到职业病的威胁,的确令人感到惊心。为何职业病
危害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

  笔者看来,大多数职业病的发生与一些地方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有关。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职业病防治法》明文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一些企业职工工作条件恶劣,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尽管每年媒体都曝光不少类似事件,可情况依旧不容乐观。据报道,南方某省去年在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的人超过600万,却只有约300万人接受了职业病方面的体检,这不仅反映了一些企业对职工生命健康的漠视,而且说明,有关预防职业病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一些地方并没有真正被贯彻落实。

  立法防治职业病的目的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坚决遏制职业病危害蔓延的势头,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因此,部分用人单位轻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贫乏的现状应当引起各方面的高度警惕。

  同时,在《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中,有关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的预防管理体系的配套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切实把职工享受职业病体检等待遇落到实处,预防职业病,这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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