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驾风”看公车腐败的滥权链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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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8:44 国际在线 | |||||||||
作者:张贵峰 针对近来领导干部驾驶公车频频闯祸的现实,为狠刹“自驾风”,年前,湖南省纪委专门下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通知规定,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甚至无证酒后驾驶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中国青年报》2月15日)
据悉,出台这一文件,与此前发生在湖南长沙市的两起事件有关:2005年12月4日,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常清酒后驾车外出接其妻子回家,发生一起导致1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而在此前,长沙市望城县县委书记王武亮自驾公车,与警察发生冲突后袭警。 公车腐败是相当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近年来,从各级纪检部门到媒体舆论、普通老百姓,对其所做的批评、为之开出的药方不可谓不多,比如给官员发车贴、公车贴标等等。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种“摆在马路上的腐败”似乎没有因此而根本好转,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愈演愈烈的迹象———湖南出现的领导干部“自驾风”及其带来的恶劣影响就是一个证明。 其实,对于公车腐败的治本环节究竟是什么,人们早已不乏共同认知,那就是:要治公车得先治公权,管车子先管住“帽子”。有必要进一步弄清楚这样一个事实:作为权力腐败的公车腐败,其牵涉的腐败权力链条究竟有哪些,又是怎样环环相扣地构建起公车腐败的格局的?无疑,湖南的领导干部“自驾风”,为我们剖析这一公车腐败权力链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标本。 资料显示,近年湖南发生的公车肇事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车辆档次高,容易超速;二是驾驶人特权思想严重,交通法律意识淡薄;三是领导干部多数没有经过正规训练,技术差,往往凭权力和关系获取驾照;四是公车保养、维护制度没落实,以致车况不良,埋下事故隐患。显然,从中我们已不难清晰地看到一个公车腐败的滥权链条。 “车辆档次高,容易超速”说明,在公车购买的源头,公共资金的使用权力就是失控的。而公车车况不良,说明在公共资产的管理上,权力也是失控的。至于“凭权力和关系获取驾照,技术差”,则说明交管部门的驾驶证考核管理权力同样是失控的,至少对领导干部没有什么约束力。在这种背景下,“特权思想严重,法律意识淡薄”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即使出了事故,有什么是权力摆不平的?! 检点这一滥权链条,不难发现,虽然公车腐败形式上看似乎只是个车辆滥用的问题,但其中涉及的权力腐败,其实是相当广泛的,既包括公共资金与资产管理方面,也涉及与交通管理相关的各种行政管理执法权力。因此,要想公车腐败真正“有治”,就必须针对上述各种失范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综合的治理,而要实现这种权力治理,离开政府职能的公共服务转型,仅靠纪检机关一纸《通知》,或者简单的“职务消费货币化”式车改,在笔者看来,显然都难胜其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