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关键要建立公车私用问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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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0:00 新华网 | |||||||||
据2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年来,由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引发事故的问题在湖南频频出现。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已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就此问题作了专门部署。湖南省纪委专门下发了第19号文件《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着力狠刹领导干部“自驾风”。 笔者认为,湖南省加强、规范公车管理的规定和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刹住公车
究其原因,我认为一是公车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车合理使用问题,由于各单位普遍存在大量的、必须的“加班加点”和工作需要,以致大家难以区分哪些是公车公用?哪些是公车私用?同时,由于法律限制,车辆牌照不能明确区分公车或是私车,以致管理难度增加,管理难以到位。二是责任不明确,管理缺乏力度。文件都规定了公车管理责任人,但责权利不一致,管理手段不完善、不明确,以致各单位实际管理时缺乏责任心和力度。各单位尽管从上到下都明确出台了公车管理制度,但大多属于“写在纸上、讲在嘴上、挂在墙上”,责任人管理时也缺少社会氛围和权威,监督管理也基本上是一句空话。三是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车管理,仅凭纪委党风执法室几个人偶尔检查检查,成效不显著,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公车管理问题,笔者建议:一要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纪委、监察局应从宏观管理着手,出台操作性比较强的公车管理制度,着重从直接、深入一线检查公车向间接管理、督促各单位主动加强公车管理转变;变有规律的突击性检查为无规律的经常性抽查。二要明确单位的管理责任。公车管理是吃力不讨好的事,应明确单位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的责任,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充分考虑公车私用的现实性和管理的难度,提高各单位管理的主动性。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如果想真正规范公车管理,必须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的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开设举报电话和专栏,鼓励社会群众对公车私用嫌疑对象进行监督、举报。 湖南省纪委这次曝光的“公车私用出事”的典型案例,我们在为此举叫好的同时也要问一声:对那些公车私用“没出事”而没被发现的人,该怎么办?现在看来,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管理,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监督。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将杜绝公车私用作为湖南省纪委一项重要反腐工作来抓 ,用群众雪亮的眼睛来监督公车私用行为,希望能较好地遏制公车私用这个顽疾。 包秀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