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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起特大赌博集团犯罪案18名嫌犯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05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内外气氛有点紧张,不但多了一道安检程序,由省高院临时抽调补充的法警对包括媒体记者在内每位旁听人员都严加检查,而押送嫌犯的大部分为荷枪实弹的武警。

  被公诉机关认为是杭州首起特大赌博集团犯罪案在这里公开受审,18名赌博集团主要成员一一“亮相”。除了赌博之外,起诉书还指控胡庭荣等人犯有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
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妨害公务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

  贷款二千万挪作赌资

   42岁的胡庭荣被列为第一被告人,他原本是在萧山做香烟买卖等小本生意的,自己也偶尔小赌一把。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某银行的信贷员韩某,通过韩某,胡庭荣先后贷得了人民币2000万元。

  从1994年起,胡庭荣、崔建雄、孔顺祥网罗张某等人,就在萧山、滨江等地,采用设置圈套引诱他人参赌、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形式进行赌博集团犯罪活动,并逐步从境内赌博发展到境外赌博,从现场聚众赌博发展到通过互联网开盘赌博。

  2002年8月间,胡庭荣伙同他人在宾馆等地开设赌场,以搓麻将的形式聚众赌博,从中获利500余万元;2003年4月至2003年11月间,胡庭荣出资并组织他人,在宾馆包房以澳门赌博集团在网上传播的赌球赔率开盘赌球,赌博输赢额上百万元;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间,胡庭荣、崔建雄、孔顺祥分别结伙,共同出资向澳门赌场交纳保证金,并组织他人招引国内赌徒为主要客源,从事“洗码”(即向赌场借筹码给赌徒进行赌博,而后依据放码量按一定比例从赌场获取返利款)赌博犯罪活动,从中非法获利港币300余万元,造成国内资金大量外流。

  胡庭荣昨天在庭上说,借用的资金在案发前只归还了1100余万元,其余有的钱还在赌客手中来不及追讨。

  “马仔”月进一万元

  赌博集团成员文化程度都不太高,一些人还有前科,可一旦被吸入赌博集团,他们则按月可以领取“高薪”。分别在赌博集团中从事计账、“洗码”和网上赌球的三名成员在庭上说,他们的月薪都有一万元,而他们的“任务”也比较轻松,只是接待赌客,维护赌场秩序等。

  当然,如果赌博集团有需要,他们也随时可以“赴汤蹈火”,采用暴力等手段要挟赌客,并引发很多悲剧。1994年至1996年,胡庭荣等人为向傅某索讨赌债,多次带人到傅家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逼债,逼使傅逃到外地躲债8个月;2002年九十月间,徐某在胡庭荣组织的赌博中输给胡70余万元,为此,胡庭荣指使他人多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徐追讨赌债,致徐为躲债而逃离萧山,并在逃债期间服药自杀,经医院抢救才获救。 《今日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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