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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审讯职务犯罪首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2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讯问贪官当场刻光碟

  我省审讯职务犯罪首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记者目击全过程

  本报讯 昨日上午,全省第一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职务犯罪审讯在雨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定部署,从3月1日起,省人民检察
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省内其他市州检察院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将全程同步录音。

  几个屏幕多角度“直播”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涉嫌受贿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舒某被两名法警带进审讯室,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斌、雨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军和侦查员早已在此等候。

  舒某刚被带到审讯室,审讯室的3台录音录像设备就开始同步启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我们今天审讯你,将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罗斌在出示证件后,对舒某说道。而在对面的房间内,审讯监控室的几个电视屏幕从不同角度全面反映着审讯过程,总操作台上两台刻录机在不停地工作着。

  光碟交给受讯人检查

  上午11时20分许,审讯结束,审讯监控室的技术人员拿来已刻好的同步录音录像光碟,交给审讯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舒某共同检查。随后,办案人员将光碟和其他审讯材料一起装进一个文件袋,封好口子,再由舒某检查签字。

  罗斌副局长告诉记者:“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及时准确有效地固定证据。录音录像资料是公开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录音录像资料将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录音录像分三步推广

  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6年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省会(首府)市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市州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还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把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市州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人民检察院;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彭玮蔚 刘卫 王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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