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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丈夫用斧钳等毒打续:妇联称严惩打人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20 生活报

  记者走访被打弱妻居住地

  她很聪明 不该这么懦弱

  弱妻被丈夫毒打入院一事发生在哈市道里区新发镇薛家屯,而住在新发镇的人是怎样看这件事的?1日,记者走访了王某的邻居和其所在单位的同事,他们都认为应该依法严惩打
人者。

  薛家小街道:邻居说见闻

  10时许,记者来到新发镇,在妇联负责人杨金丰的带领下开始寻找王某租住的房子。在一条窄小的街道内,记者遇到了两位女士。记者向她们打听那某的家,其中的冯女士说:“姓那的小子被抓起来了。”冯女士表示,王某和她的儿媳妇是同事,知道她非常能干,也从来不说她丈夫不好。别人问她丈夫为啥不干活儿,她总说他有病。

  走过30多米的窄小胡同,记者来到了另一条小街道上。食杂店店主黄先生为记者指点了王某租住的平房,正巧黄先生就是房主。

  黄先生说,他对王某与那某的生活不太了解,但有一件事他记忆很深。那是去年刚入冬那会儿,由于天渐渐冷了,那某就用塑料布把自家的窗户封上。有一天,他出门让女儿独自留在家里,并将门反锁。由于独自在家,9岁的小女孩很害怕,就把窗户打开,将塑料布捅破一个洞从窗口爬了出去。小女孩知道自己闯祸了,赶紧给房东大娘跪下:“您救救我吧,我自己在家很害怕就把塑料布捅破了,爸爸回来后会打我的,您能帮我把它补好吗?”房东大娘很为难,她也可怜孩子,但是塑料布不能补,于是她想好好和那某说说,让他不要打孩子。正在这时,那某回来了,听完房东大娘的话,立刻气得火冒三丈。黄先生说,其后他老伴就回来了,劝说奏不奏效就不得而知了。“那某这个人脾气很暴。”黄先生说。

  低矮小平房:主人已离去

  那某租住的房子在小街道的路边,是紧邻一栋平房所建的像门斗一样的低矮平房,外面是一个大约30多平方米的院子,稍稍有点儿裂开的大门上着锁,大门旁是一排红砖堆起的院墙。院内凌乱地散落着一些东西,窗户上钉着的塑料布已有很多灰尘,显然这个低矮的平房已经几天没人住了。

  房主黄先生说,这个平房面积不到30平方米,每月租金100元。最开始是半年一交房款,后来变成3个月一交。

  木制品厂:岗位给留着

  在机场路上,记者找到了王某的工作单位——哈尔滨联通木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松涛告诉记者,全厂共有100多名员工,只有20多个男员工,80%以上是女员工。彭松涛说:“这么多的员工里,我只对王某有印象。因为她经常到财务室借钱,每次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从没说过在家被打的事。我了解了一下,知道她家庭比较困难,也就借给她了。公司还曾经给她免了300元的欠款。”至于王某的工作表现,彭松涛说,每个月的优秀员工奖励名单里经常会见到她的名字,而且如果她所在的拼板组组长不在,组长就会把任务交给她。

  王某的同事、拼板组组长郑晓华是王某唯一多说的人。郑晓华说:“她很聪明,干活也不错。但她和丈夫打仗的事情从来不和同事说。正月初六第一天上班,王某是由丈夫扶着到单位请假的,说是腰扭了一下,经理给批了一周的假。但是一周过去了她也没来上班,后来我去她家找她,在大门外敲了三四分钟里面才开门。当时王某躺在炕上起不来,那某在点炉子。我只好替王某向经理续假。前两天去医院才知道,那天我去的时候那某正在打她。”郑晓华说,王某曾经说过不想和那某过了,但又不敢走,怕连累父母。如果不是这么懦弱,她就不会这么惨。

  彭松涛说,单位在得知王某的情况后,就号召全体员工为她捐款,并派人捎话:工作岗位为她留着。如果王某康复后和丈夫离婚,还可以提供宿舍,让她和孩子住在单位里。彭松涛还叮嘱所有员工,如果王某还欠谁的钱没还就不要去找她,由他来还。

  王梅娜 本报记者 谭立顺

  妇联:严惩打人者 警方:法鉴结果为轻伤

  社会各界慰问受害弱妻

  本报讯 本报连续刊发弱妻被丈夫毒打入院这一事件后,哈市道里区妇联、新发镇妇联及王某所在的哈尔滨联通木制品公司等有关人士都到医院看望了王某,向她表示慰问,并给予了经济援助。1日,哈市道里区妇联主席杨桂云表示,妇联已经和公安部门沟通,要求严惩打人者。记者下午获悉,被丈夫毒打的王某法鉴结果已经出来,经司法鉴定,王某所受的伤害已经构成轻伤。

  《弱妻被丈夫毒打入院》一文刊发后,新发镇妇联负责人杨金丰立即赶到医院看望王某。杨金丰表示,她看到报道后感到十分震惊,没想到还会有把妻子打成这样的人,她将争取民政的救助资金来援助王某。

  王某被打入院也引起了其所在单位——哈尔滨联通木制品有限公司上至总经理,下到普通工人的极大反响。总经理彭松涛立即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向大家讲明了王某的事情,并希望大家伸出关爱之手为其捐款。2月27日,员工代表将3590元捐款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王某手中,并转达了总经理彭松涛的态度,工作岗位将予以保留,欢迎她在康复之后继续上班。

  1日,道里区妇联主席杨桂云来到医院,看望了王某,并送去了200元现金。她说,妇联平日接到的求助也有家庭暴力的案例,但是没有把妻子打得这么严重的。目前,妇联一方面在呼吁社会各界给予王某帮助和关爱,一方面也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要求依法严惩打人者。

  (王梅娜 本报记者 谭立顺)

  省政协委员关注本报报道

  遇家庭暴力 离婚可要赔偿

  本报讯 本报连日来对《弱妻被丈夫毒打入院》一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月28日,省政协委员、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律师庞可培表示,家庭暴力问题已于去年年末写入有关法律,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可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由一方引起家庭破裂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结婚都十年了,丈夫竟对妻子下这样的毒手,这行为太恶劣了。”提起王女士遭受的家庭暴力,庞可培颇为气愤。她对记者说,去年12月1日,国家修改了部分法律规定,其中最大的一项改动就是将家庭暴力明确写入法规中,并对此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依照现在的法律,对妇女实施

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制裁,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自身权益。

  庞可培说,按照修正后的法律规定,由一方引起家庭破裂,另一方可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赔偿。如王女士是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导致婚姻破裂的,她可向施暴人也就是她的丈夫提起损害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王女士可就对方对自己造成的身体伤害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

  最后,庞可培提醒,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除了依法保护自己外,还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心理援助,所以妇联、社区街道办等部门都要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多关心和爱护。(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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