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研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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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1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3月1日讯 今天下午,省长卫留成主持召开四届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会上,卫留成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
会议具体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5年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项目安排和资金筹措。会议要求,为顺利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我省林权制度改革;二是建立健全我省行政村“农技员、计生员、调解员、卫生员、兽医员”制度;三是建立党政机关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制度;四是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把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本部门“十一五”规划衔接,做好年度计划的推进工作。 常务副省长吴昌元,副省长刘琦、陈成,省政府秘书长许俊出席会议。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沈研)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