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8名政协委员辞职是据政协规章作出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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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8: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王建华 刘畅)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吴建民说,最近在广东有28名省政协委员辞职,这是广东省政协根据政协的有关规章作出的决定。 吴建民说,据我们了解,辞职的28名省政协委员,大部分是出于年龄或者是工作变动的原因,也有个别委员是因为某些原因长时间不能参加政协的有关活动,而无法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
他说,政协章程24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级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他说,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认真履行政协章程,对各级政协委员来说,既是权利,更是义务。(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