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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严控存续企业增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0:35 新京报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直陈“存续分立、主业上市”为国企改革权宜之计

  本报讯(记者王海林)“存续分立、主业改制上市的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昨天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向全国”两会”提交的提案指出,要从宏观层、中间层、微观企业层三个层面加快国有存续企业改革。提案建议要严格控制国有存续企业增量,引导和激励各国有企业(集团)加快消化国有存续企业存量。

  存续分立是权宜之计

  所谓国有存续企业,即在诸多完成改制或面临改制的企业里,许多“主业分立上市后其余部分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

  提案直指“把难题挂起来再说”的弊端。一个时期以来,分出企业的一部分优良资产或从企业原有完整的生产链中分离出某个单一环节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为一种较为流行的改制方式。而“存续分立、主业改制上市”实际上是一种“把难题挂起来再说”的权宜之计。

  对于以上做法,提案指出,“存续分立、主业改制上市”对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但是,这种改制方式把许多国有企业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暂时留存下来了,而且还相应地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一些国有集团公司或“母公司”为了生存和发展或自身的效益,通过关联交易、担保、借贷等多种方式侵占由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资金等。

  加快消化存续企业

  此外,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采用分立改制方案,将大量非核心业务、低盈利能力的资产和富余人员“隔离”于存续企业,把大量没有解决的问题通过“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挂起来再说”。

  提案建议,需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就垄断性行业重组、国有企业改革、企业融资及优化公司治理的迫切需要等一系列涉及多利益主体的多重目标,进行整体部署,严格控制国有存续企业增量。主管部门应在已有政策基础上,针对现实操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引导和激励各国有企业(集团)加快消化国有存续企业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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