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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1:42 民主与法制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万人签名活动反响热烈

  中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华夏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和身份象征,然而,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 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蕴涵民族精神家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失或正在从现代人的生活中消失。如何保 持和弘扬独立的民族精神,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必然的文化诉求。

  □本报记者陈礼勇

  正在北京国家博物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今天(3月6日)进入第25天,展览举行的万人签名 活动也进入高潮。参观者认为继承和保护祖国灿烂的精神瑰宝已成当务之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于2月12日在北京国家博物馆开幕,展览分综合馆和地方馆。在地方馆,除了有实物和 资料图片展出,各地方展台还安排了独具特色的现场表演,吸引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在现场,一些罕见的文物首次展出,如《 二泉映月》的原始采访录音、松江棉纺织机、清王室原始病案,以及唐宋古琴、少林功夫等传统技艺和文物都是第一次集中展 示给参观者。

  在展览大厅入口处摆放的百米签名横幅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参观者的名字,有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名,还有韩文 、日文、英文的外国人名。“我很高兴看到这个展览,它让我们有机会领略到这个国家灿烂多姿的文化。”来自荷兰的参观者 对记者说。

  “这些难得一见的实物和历史资料让我更加理解了我们民族文化的内涵,但是它们大都处于失传或灭绝的边缘,这很 让人痛心。我希望自己能参与到保护祖国美好家园的活动中去。”北京大学哲学系学生刘芳菲说。

  作为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华夏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和身份象征,从而 承载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族群文化生命的密码。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蕴 涵民族精神家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失或正在从现代人的生活中消失。如何保持和弘扬独立的民族精神,保护和发展非物 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必然的文化诉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墙内开花墙外结果

  中国悠久的民族民间文化在国内面临失传或灭绝的威胁时,它们的一支却漂洋过海在邻国得到保护和发扬。近年来, 中国已有多个民间文化项目被其他国家抢先申报为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不能不说是中华民族文化继承中的一个遗憾。

  在中国家喻户晓的皮影戏,在山西等多个地方都有分布,两年前印度尼西亚就已经申请为该国的文化遗产。这项民间 艺术传到柬埔寨后被改进,又被其在联合国申报为本国非物质遗产。

  中国以纪念屈原为主题演变流传下来的端午节,两年前被韩国冠以“江陵端午祭”,抢先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介绍,韩国早在1960年就向该国文化观光部申请确认其为“重要无形文化遗产”。1967年,“江陵端午祭”正式被 列为韩国第13号重要无形文化遗产,也就是说,韩国将端午节申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四十多年前就开始了,而中国人直 到被人家申报成功了才恍然大悟。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事记

  上世纪50年代一些学者专家开始对部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和研究,记录、整理了一大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资料。

  2000年4月,文化部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评估工作。

  2001年,昆曲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标志着我国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 工作开始同世界接轨。

  2002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正式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2004年8月,我国政府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5年3月和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两次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通知,要求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增强责 任感和紧迫感。为了表示这个“历史高度”,《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

  2005年10月22日至28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小组从全国各地遴选上来的1315项申报材料中选出 第一批501项推荐项目。

  2006年2月12日起,国家博物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

  别把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经念歪了

  现在大家都在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地纷纷组织申报名录,这种一哄而起的“非物质热”在轰轰烈烈中可能掩盖 甚至忽略掉这个问题的要害之处,搞不好反而会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走向反面,变成新一轮的遗产破坏。

  对保护问题产生损害的一种典型情况,是为了商业的或其他的目的而改造传统的文化活动,使之或者更吻合当代人的 趣味、更有商业性;或者更热闹红火、更易于渲染气氛和制造文化业绩效果;或者更符合一定的思想和艺术标准、更完美雅正 。经过这样种种改造后的文化活动虽然可能在当今的文化环境中更适合某些方面的意图要求,然而改造的结果可能是以牺牲这 些文化活动的传统特征和价值为代价,用假民俗、假传统替代真民俗、真传统,实际上等于消灭了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 种问题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就已经发生了,比如任意翻新古建筑、改造文化遗迹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物质形态特征 的不确定和不稳定等特点,这种问题就更加容易发生而且难以克服。

  另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则相反,在保护中可能借鉴自然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过度强调这些文化遗产在 形态方面原始特征的保持和维护,否定民间文化传统的活态特征,即时代性和创新性特征。一个地方剧种、一种民歌、一个重 要的史诗或民间传说系统、一种传统技艺,有没有像一处古代遗迹、一件古董那样按照“原汁原味”的早期形态保存下来呢? 虽然从理论上讲并非不可能,但实际上这是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存在和发展规律的。它们不是物质性的,这就是说它们不 可以用某一时空环境中的某一种静态特征来确定其最纯粹的、“原汁原味”的形态,并以之作为保护的对象和标准。非物质遗 产的存在条件、生命力和价值,恰恰在于它是一定文化群体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精神不断丰富、更新、演进的表现。离开了不断 发展演变和创新的过程,就不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分强调遗产的原始形态和不变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保护同样是不利的。

  还有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误区是重抢救而轻发展,只注重对濒危遗产的抢救工作,忽视了对还未进入濒危状态 的文化遗产的保护,而这些遗产中的大部分可能或迟或早会进入濒危状态。按照这种运作逻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可 能失去积极的文化建设作用,而只是消极地成为濒危文化遗产的收容所甚至是临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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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小康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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