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出把择校费收归国有全部用于教育扶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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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5: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我建议将‘择校费’收归国有,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扶贫。”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任玉岭委员提出这样的设想。近年来,教育领域内的“择校费”问题一直受到委员的强烈关注。任玉岭委员说,虽然2005年教育部多次表示要取消“择校费”,但现在来看这个问题却更加严重,原因是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利益均沾”“有福同享”,如很多“择校费”地方教育局是要提成的,有的提成比例高达15%至20%。
任玉岭说,我国应高度重视对教育的支持和促进教育的均衡,使广大欠发达地区的儿童和青少年享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国家财政应把各地强势学校收缴的,长期用于本学校教师加工资、发奖金和国内外旅游的“择校费”划归国家所有,用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扶贫,使财政中性原则得到体现。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