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交议案称已有12年的劳动法过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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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4: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韩俊杰 “农民工是不是劳动者?当然是。但是,目前的《劳动法》无法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华岩说。他认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多份文件和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提出了要求,给出了很多政策,但只有将这些内容写入法律,才能起到更有效、更长期的保护作用。与此同时,全国人大代表蒋婉求也向全国
华岩是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的高级编辑,多年对农民工问题持续关注。利用工作便利,他多次到北京、上海、深圳、无锡、广州等地进行了大量实地调研。“我工作的安徽省是个农民工输出大省,每年有近千万的农民外出务工。我老家在江苏无锡,是农民工输入的大市,每年有近百万农民工在那里工作。我家的左邻右舍,住的都有农民工。” 经大量调查,华岩在议案中列出了农民工权益受损的种种情况。他说,在不少地方,对农民工权益的损害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在浙江、江苏、河北等5省的一些纺织企业里,农民工每天都工作12小时,每月工时长达360小时,月均加班超时139小时,是法定允许加班最高时限的3.86倍。而且,超时加班还不能按规定领到加班工资。在南方一个城市,农民工为讨要工资,一年内就发生群体性事件274起,半个月内发生讨薪跳楼事件21起。在湖北省保康县,近3年,进城务工人员伤亡高达592人,其中伤残344人,死亡248人。有些用人单位甚至强迫农民工签订“生死免责”合同,以便推卸自己的责任。 华岩说,现行《劳动法》是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制定的法律,虽说是一部保护所有劳动者的法律,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能对城市的非农业劳动者起到保护的作用,而对目前1亿多名进城农民工不能有效保护,因此必须根据目前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来自农民工输入大省江苏的全国人大代表蒋婉求也提出了要求修改现行《劳动法》的议案。 她在议案中提出,现行《劳动法》是1994年颁布的,当时我国刚刚进入市场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亿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以及劳资冲突,已经成为社会焦点问题,成为新的社会矛盾,而《劳动法》在调整这些新矛盾、新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