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广电局原局长因受贿被提起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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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7:16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3月10日电(曾祥生、李安)宁波市检察院近日对宁波市广电局原局长赵仲登重大受贿案侦查终结,于9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现年63岁的赵仲登原系宁波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委书记、宁波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经审查查明,被告人赵仲登在任宁波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宁波某工程建设开发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某建设集团股
宁波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仲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