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成立领导小组打击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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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8:32 新浪嘉宾访谈 | |||||||||
网友:私人公司里面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韩德云:我们在职业中发现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我说商业贿赂中不一定有公权力介入,大的房地产公司有的不一定都是国有企业,他们在开发过程中就要大量采购建筑材料,因为建筑材料的市场它是买方市场,所以对卖方来讲,材料要卖出去,要使浑身的解术,有很多会采取商业贿赂的手段和方式来达成和某一个房地产公司签约,把材料供进去,有这样的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这样的例子,而且很普遍,就说明在整个经济活动的领域当中,由于我们从立法的高度上来讲还没有这么高,包括我们的反腐败,在前一段时间,这十几年、二十几年来,主要集中职务犯罪方面,商业贿赂从打击犯罪的角度来看还没有提高到一定高度,这样普遍大家认为这样做不是一种犯罪,只是为了签约把东西卖出去,就会变相给合同预算部的负责人给他一个回扣,比如我签了一百万的单,给你五万十万的回扣,接受的人和公权力不相关,只是私人公司里面的。 崔晋宏:他不是腐败的问题,对于安全也有问题,价格上可能是一样的,但有可能是质量问题,有可能会造成塌陷,这对于公共设施的危害会很大的。使任何一个环节公正公开,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比如说假药的问题,价格上能够控制,但是假药会吃死人啊。 陈文清:民营公司里面请了很多人做,这个钱不会说回馈我们自己,如果委托一个人去办,他里面可以会虚开200块钱。 中央成立领导小组打击商业贿赂 网友:几位有什么计策? 韩德云:我觉得要把商业贿赂体现在立法上,商业贿赂应该是属于商业犯罪的一种。第二就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来讲,现在要严格界定商业贿赂的范畴,现在我们对商业贿赂来说,是三个方面打击,一个是民事方面,我这个单位有人跟我下面的人行贿,让我签了合同,进了材料不太好,质量不太好,这样我可以提出来解除这个合同。 类似预防职务犯罪的廉政条款,我是合同甲方,对乙方有要求,你在供应材料中间你要声明在这过程中你不要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给我的员工好处,如果我发现了,这样合同会解除,这个制约还是很有效的。这是民事上的,有些公司做得到,有的不一定做得到。 第二个方面就是行政的处罚,现在法律上已经定了,主管部门说发现商业贿赂的行为,就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罚款。 第三个就是廉政的,犯罪是比照行贿罪论处,这个比较难了,因为是比照,商业贿赂和行贿罪在主体、客体各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这样才有可能很好地遏制商业贿赂行为,但是又不妨碍正当的、正常的竞争手段。 网友:这一次中央打击商业贿赂的力度非常大,现在成立了领导小组,这个是需要整体协同作战。 陈文清:它是一个行政司法的,它是整个的刑事的民事的各种法律的关系。你刚才说的商业贿赂,一方面从监管方面要加大查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接受贿赂。 另外一方面,现在我们行政机关对经济犯罪,我们97年刑法修正后,增加了经济犯罪,过去刑法大约是13个罪名,后来增加了97个罪名,预防经济犯罪。但是在执法方面,从全国来看,都还有很多的方面没有查处,就从四川来看,现在还有38个罪名没有涉及。新型的犯罪,比如说妨害清算方面的犯罪。 立法上我们规定还是比较完善,但是执法上还有欠缺,还有就是商业犯罪的名单应该进行公布,说取消他多少年的资格,从根本上来讲,商业贿赂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 崔晋宏:我认为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它是一个新的体制过程,我觉得还是应该定出一个公开的规则,把规则公开化,这个规则公开以后,大家就会知道什么是商业贿赂,什么不是商业贿赂,过去和现在我们都有一些模糊的东西。 从长远来说,我支持韩律师讲的,要进行立法,立法是一个过程,不明确规则,做工作可能就容易“流产”。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聊天就到这里。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三位嘉宾。 相关专题:中国青年报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