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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7天曝光9起医药贿赂案 大夫改做医药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3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郭春虹

  新闻提示

  “短短7天,我们已经立案结案9起商业贿赂,掌握线索33起,这说明我市的商业贿赂形势不容忽视。”昨天上午,石家庄市工商局桥西分局稽查科的董科长如是介绍。

  据了解,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集中治理商业贿赂后,3月6日起,石家庄市工商局桥西分局率先在工商系统内开展反商业贿赂行动。自从该活动一开展就不断接到有关方面的举报,其中涉及医药贿赂的案件最多。

  单据曝光:大沓单据将成“证人”

  昨天,记者在市工商局桥西分局稽查科董科长的办公桌上看到被查获的涉嫌商业贿赂和证明商业贿赂的单据一大沓,还有储存医药代表业务往来的笔记本电脑。

  一张高达13万的白条涉嫌贿赂

  记者看到,各种单据中最为显眼的是各种“白条”,这些白条均统一印制,叫做借款条,之所以称其为白条是因为上面没有任何公章。

  记者在其中一张大额借款条上看到“借款理由:业务费用”、“借款人民币:134000元”“借款人:朱某某”,其中“归还日期”一项和“审批人”一项都是空白。记者看到的这张白条的借款人是河南某某药业有限公司驻石家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朱某某“名下”的类似借条还有八张,每一张上都有几千到一万元的借款,借款理由都是“赞助费”或者是“促销费”等,共计20万元左右。这些单张借款数额巨大,实为罕见。

  据董科长介绍,《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或个人的行为,其中所称的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等名义给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他说,这些白条上的借款理由都以赞助费等名目出现,已经涉嫌商业贿赂。根据他们的了解,这些钱最终将会以各种名目送到与其有“业务来往”的医院大夫手中。

  “返利”明显属贿赂证据

  如果说记者见到的上述白条涉嫌商业贿赂,以下单据则明显是贿赂证据。

  同样是来自这家药厂的办事处,记者看到这样的单据条:“证明:‘05年底要款付某某药店(省会一著名医药连锁公司)返利:某某某(药品名)片10件×4500盒×22%×3%=2982.15元,某某某(药品名)针20件×3600支×22.39%×3%=4836.24元,某某某(药品名)7500×27.41%×3%=6167.25元。共计13985.64元。’”

  据董科长介绍,这笔钱是给这家药店的返利,从单据上看“返利”已经被落实,这已经构成商业贿赂。

  “高级手表”证实商业贿赂

  在诸多被查没的单据中,记者看到了一家药厂的实物贿赂证据。发票上开自2005年12月21日,是省会一家大商场开具的发票,其中货物名称一栏写着“手表”,价格1.1万元,该发票的右下角“送礼人”还用钢笔写着经办人的名字和接受馈赠人的名字。

  董科长说,按照国家有关方面规定,单位之间或者会务赠礼只允许赠送小额礼品,这只手表已经过万元,构成商业贿赂无疑。

  问题深入:硕士大夫为何辞职做医药代表

  据了解,药价虚高已经成为千夫所指的普遍现象,而虚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药代表给某些医务人员进行了商业贿赂。据了解,医药代表、医生的利润分配大致如下:医药代表占药品价格的5%左右,医生要占到20-30%,余下20%归中间商;因此,药品实际价格的50%都是虚高。

  记者了解到,在石家庄的大医院里,医药代表用于贿赂的主要药品集中在抗生素和治疗肝病的药品上,据悉,一些大夫如果开出10元一支的抗生素针剂,则可以从医药代表那里获得1元回扣,回扣率高达10%。而由于有医生在一线强力“推销”,医药代表也获益匪浅。

  记者一位在石家庄某著名大医院工作的朋友讲,他们医院由于知名度高、规模大,在省内外声名赫赫,能在里面做一名大夫已经成为很多医务工作人员的追求,但即便如此,也养不住一些渴望“暴富”的医生。其中一位有硕士学历的大夫长期因和医药代表打交道,了解到其中“暴富”的可能性,已经于前年辞职专门做了医药代表。据说,目前该大夫家里已至少有3辆轿车,很让一些人“羡慕”。

  商务部提供的资料表明,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达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而接受贿赂的大夫和行贿的医药代表则因此成为当下暴富人群。

  部门解析:正常回扣和商业贿赂有重大区别

  据悉,在商业经营中并非不允许回扣存在。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些行商业贿赂的人借返利之名行贿赂之事。

  据董科长介绍,如果“返利”有国家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在入账时有规范“科目”,是国家允许的。

  如果“返利”走的是白条,或者就算有正规发票,但未入正常科目,则都属于商业贿赂。

  部门行动:打击商业贿赂势在必行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市工商分局及市物价、卫生、纪检等部门已经开始进入了打击商业贿赂的状态。记者了解到,前不久省卫生厅副厅长李建国在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说,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要充实完善医德医风承诺、医疗服务检查、明察暗访通报、药品用量监控、处方点评公示等规章制度,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用药数量挂钩,医院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错误倾向。

  李建国表示,我省卫生系统将与药监、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主动提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情况,对不规范经营和以行贿手段促销药品的违法情况及时反馈,对严重违法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封杀其药品在全省医疗机构的销售,坚决卡住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从今年二季度开始,医疗系统将利用半年多的时间,组织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开展对照检查,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给予和收受药品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

  整顿成效:医药代表暂时隐匿

  据石家庄市工商局桥三大队张队长介绍,以前他们到医院暗访的时候,那些一看就是医药代表的人经常在药剂科门口徘徊,自从这段时间国家表示整顿医药行业不正之风、狠打商业贿赂之后,尤其是保定顺平医院集体接受商业贿赂案件被查出来之后,石家庄的很多医生已经开始主动回避医药代表,不让他们到医院去。一些厂家的医药代表在石家庄暂时无事可干,已经回了厂家,还有的在办事处留守,以观动向。

  条文说明:受贿5000元就已经违法

  据了解,反商业贿赂需要工商、卫生、药监、纪检等多个部门配合。其中一旦事实清楚、立案后,工商部门可以罚款1—20万元,但是被处罚的对象是医药厂家,至于接受贿赂的医务工作人员,还需司法部门介入对其进行法律制裁。

  据悉,《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受收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该给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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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顺平医药回扣案

  今年1月17日,顺平县人民法院对顺平县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

  据悉,这所普通的县医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有70多名医生吃掉药商返给的回扣20多万元,涉及医院全部有处方权的科室和90%以上有处方权的医生,7家药商提供的20多种药品中,病人每一次打针,开单医生就会有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的回扣收入。

  从去年3月起,顺平县检察院以查处卫生系统回扣为重点,揭开了顺平县医院医药回扣的黑幕,并将涉案药商和医生公诉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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