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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车遭拒在警察面前抢走出租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01 信息时报

  该男子乘司机报警时抢车开往海南半途被警察截下,日前因抢夺罪获刑1年半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我要去海南岛!”当广州“的哥”听到乘客的这样要求时,随即以“公司规定不能去那么远”拒绝。但乘客不依不饶也不肯下车,“的哥”只好下车找警察求助,的士却被乘客自行开走直奔海南,直到半路才被交警截获。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中级法院获悉此案,抢车男子被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司机不肯去海南 下车求助车被抢

  2004年12月10日晚上11时许,“的哥”王某在广州天河路南方人才市场附近拉客,突见一中年男子挥手拦车,王某将车停住后,该男子迅速打开车门钻进后座。“去海南岛!”王某刚想询问客人目的地,该男子却先说了。这么远!王某发了一会愣才反应过来,委婉地拒绝说他们公司规定是不能去这么远的,要求男子下车。

  但该男子却不肯罢休,说“的士”是不能拒绝载客的,大叫大嚷着坚持要王某同意去海南。王某无奈,只好一边慢慢开着车沿着环市路走,一边想着对策。当经过环市西路民航售票处门前时,王某见路旁停有一警车,像遇见救星似的,迅速停车跳下,扑向警车求救。但当王某正与警察说话时,突听到身后有引擎发动的声音,扭头一看,该男子竟跟着下车后上了驾驶座将车开跑了。

  王某急火攻心地将事情说清楚后,巡警随即将情况汇报给交警部门。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该男子竟真的将的士开往海南方向,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交警才在广东省开平——阳江

高速公路江门路段将其截住。经查:该男子名为胡某某,36岁,住在深圳市。

  2004年12月11日,胡某某被刑事拘留,2005年2月23日被逮捕,随后以涉嫌抢夺罪移送法院审判。过程中,因担心胡某某有精神问题,警方还特地为其做了两次鉴定,结果为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消弱”。

  自辩司机是拒载 法院认定抢夺罪

  今年初,越秀区法院和广州市中级法院先后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庭审中,胡某某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解说,他与

出租车司机属于民事纠纷,是司机先拒载,他才开司机的出租车去海南岛的,他不是抢夺。

  广州中院终审认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但鉴于他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障碍,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消弱,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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