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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称我国法律不健全制约慈善事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6:1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记者韩俊杰)“法律不能解决慈善事业的所有问题,但法律不完善,却直接导致公信力下降和健康财富观念失去制度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释永信在他递交的一份议案中建议,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满足社会需要。

  释永信代表是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嵩山少林寺方丈。他认为,当前我国慈善救助资金缺口大,慈善事业严重落后于社会发展需求。

  释永信说,目前我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总人口数量的10%以上。而全国每年募集到的慈善款物约合50亿元人民币。据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徐永光介绍,中国人均GDP与美国比较相差38倍,而我国人均慈善捐款数额与美国比较则相差7300倍!这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贫富悬殊对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强化了社会的仇富心态。

  慈善事业未能得到全社会尤其是富裕群体的认同和支持。释永信说,据介绍,美国的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全国民众。2003年,美国个人捐赠达2410亿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而我国人均捐赠款一度仅为0.92元。而且,志愿服务参与率在我国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则为44%。

  在释永信代表看来,造成以上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慈善立法的不完善。

  释永信说,目前我国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公益慈善组织有28.9万多个,但据估计,没有登记注册的高达300万个。由于缺乏规范的法规制度,慈善公益组织的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慈善机构鱼目混珠,慈善机构管理混乱,让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打着“慈善”的招牌,谋取不正当私利。

  “这类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打击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严重摧残着大众内心的慈善与道德信念。”释永信痛心地说。

  释永信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取代现行的《公益事业捐赠法》,促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他认为,这部法律应重点建立一套透明、规范、细化的慈善事业工作程序,规范劝募、受赠、转赠、捐赠、受益等行为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相应的

审计监督机制,对善款的来源和使用,对慈善机构运作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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