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昭平县原粮食局长雇凶杀情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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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3:0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南宁3月17日电 原广西昭平县粮食局局长关灿荣雇凶杀害情人一案近日一审判决,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关灿荣和凶手李裕华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原昭平县粮食局局长关灿荣1992年认识了饭店服务员王某,此后多年两人一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由于王某多次要求关灿荣与妻子离婚,关灿荣担心这样下去会影响到自己的事业前途和家庭关系,于是产生了出钱请人杀死王某的念头
2005年7月前后,关灿荣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司机黄石林。黄石林随即找到自己的表兄莫雄耀密谋。得知定下人选后,关灿荣预付了1万元经费。之后莫雄耀又找到李裕华,密谋合伙杀害王某。同年9月4日晚8时许,莫雄耀约王某出来玩。途中李裕华乘王某不备用木棍猛击其头部,王某当场死亡,尸体被沉入一处水库。事后关灿荣拿出4.5万元交给黄石林,莫雄耀和李裕华从中分别分得2.4万元和2.1万元。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关灿荣、李裕华二人死刑,判处莫雄耀、黄石林二人无期徒刑;4名被告人共赔偿死者家属20万多元。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