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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改限后首起私卖爆竹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6: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我没上过学,文盲,逮捕我的时候说我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上午9时30分,在大兴区经营五金建材的王长征被法警押进大兴法院受审,他承认自己确实私卖爆竹。据悉,这是北京“禁改限”后首起因私卖爆竹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

  检方起诉说,王长征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5年年末,先后从河北省等地购买5000余箱烟花爆竹,价值人民币189300元,存放在自己住处,准备元旦、
春节期间销售牟利,后被抓获,于今年1月被依法逮捕。检方认为王长征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长征说:“我已经申请销售爆竹了,还没批下来,就被举报了。”据王长征介绍,他购买烟花爆竹大约花了16万余元,由于没证照不敢卖,被抓前一共才卖了800多块钱,而且卖这点货还赔了3块钱。

  王长征的辩护人说,从主观方面来说,王长征主观恶性不大,被捕前,王长征正在办理证照,从客观方面说,王长征虽然大量存储烟花爆竹,但并没有在市场上大量销售,只是以成本价卖了区区千元,请法院对王长征减轻处罚。

  大兴法院将延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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