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牙防组今天将回应认证遭质疑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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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2:30 东方网 | |||||||||
全国牙防组就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的深处,这里曾是一处学生宿舍楼。图片来源:新京报 记者王贵彬摄 今天下午,全国牙防组将召开媒体说明会,正式回应“全国牙防组认证遭质疑”事件。因涉嫌不具认证资格,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法学博士李刚,上海律师陈江先后起诉全国牙防组。面对各界的质疑声,全国牙防组在过去的两周内始终很沉默。上周,记者曾多次试图采访全国牙防组负责人张博学教授,但都被告知“不在”。记者了解到,将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国牙防组认证遭质疑说明会”由张博学教授主持。
“19日,我已经把补充的证据寄到法院了,现在正在等进一步消息。”昨天下午,陈江这样告诉记者。近日,上海律师陈江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起诉,请求确认“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存在欺诈行为,并要求包括全国牙防组在内的4个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7.6元。陈江认为,全国牙防组及其常设机构全国牙防组办公室,以及其内设的“口腔保健用品专家评审委员会”不具有口腔保健品、卫生用品的认证机构资格,其进行所谓的“认证”行为时依据的标准是自己制定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是不公开的,完全不符合认证活动应当遵循的众所周知的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暂未受理此案,要求陈江补充更多证据。 此前,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法学博士李刚也对全国牙防组提起民事诉讼。去年9月26日,李刚对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北京家和物美商业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认定三被告使用、准许他人使用和销售有非法认证标志的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商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构成欺诈消费者。但案件审理进展非常缓慢。(来源: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徐惠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