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员制度要不断探索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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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1:23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赵淑丽 两年前,颜兵受聘为无锡市对日招商首席代表,其税后年薪50万元,成为内地年薪最高的“政府雇员”。然而,在 第二任期即将结束之际,他因未能完成5000万美元的招商任务,下月可能无法与无锡市政府继续签约。(《东方早报》3 月23日)
对于颜兵的即将下岗,笔者认为,这并不能说明关于政府雇员制度改革与尝试是成功还是失败。因为,政府雇员是一 种新生事物,并且是有积极成效的一种制度。它的出现是对公务员制度的有效补充,有利于在现有体制内引进人才,包括顶尖 人才和实用人才,同时发挥人的最高潜能,节约成本。如果使用得当,还可能激活现有的公务员队伍,让他们感到压力,产生 “鲶鱼效应”。德国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推行政府雇员制,随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都广泛推行,目前这些 国家的政府雇员在政府工作人员中的比例占到20%至40%之间。在2003年,我国上海、扬州、苏州、长沙等地也纷纷 开始尝试政府雇员制。 然而,从政府雇员在我国实行的这些年出现的不少事件,包括颜兵的高调引进与即将的黯然退出,都反映了我们在政 府雇员探索与改革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 首先,政府雇员的性质定位上仍然要进行准确界定。以颜兵为例,在外商面前代表政府,却没有能力回答外商所谈的 涉及公权的问题;在政府部门面前,拿着政府薪金,却不是政府的人。政府雇员的性质得不到准确定位,那么与其身份相关的 权力的行使及工作的开展都会遇到许多问题。 其次,政府雇员人数的确定,其薪水待遇的确定,该如何进行考核。一些地方搞政府雇员一窝蜂而上,把它当作是一 种作秀而非一种实实在在地引进人才与降低政府成本、提高效率的措施。在政府雇员引进的领域是盲目的,在薪水待遇上往往 开出价钱也是盲目的,没有经过必要的论证与听证。在对政府雇员的考核上,更是没有详细而科学的量化标准。 再次,现行的政府雇员制度对于公务员队伍还没有真正产生“鲶鱼效应”,不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现行雇员制与 公务员制,要么是两股道跑车,要么前者是后者的补充。公务员只要没有严重违纪现象,被辞退、开除的可能性很小,这种现 状并没有因为政府雇员的引入而得到改善。所以,政府雇员制对现行的公务员体制的震动微乎其微。如此一来,就根本无法产 生“鲶鱼效应”。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