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盗匪”背后有不切实际的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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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李隼 日前,因涉嫌学术造假,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被清华大学撤销教授职务并被解聘。据了解,刘辉是由于在申请清华大学职位、职务时,以及在个人网页中提供的个人履历、学术成果的材料中存在严重不实,而被逐出清华园的。(据《羊城晚报》3月27日)
近年来,学术腐败问题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引来众多关注。学术腐败的泛滥,确实已经到了要引入外部力量进行他律的时候了,清华的做法明确地表明了一个决不姑息的立场。可以想见的是,至少在清华大学,靠学术不端来混日子的人好日子不会太长。 坚决打击的风气已经很浓,无论民间的打假,还是教育、科研部门的三令五申。除了打击的态度,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与科研管理工作中,是不是存在着“逼良为娼”的制度性因素,有没有鼓励“学术盗匪”的“无形之手”?总的看来,还是有的。限于篇幅,择其主要两个现象言之: 其一,不切实际的、过高的培养目标定位把莘莘学子引入歧途。负责任地讲,现在的高校中,随便拿出一篇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想从中找出违反学术规范的毛病来,并不困难。在文科论文中,要求观点的原创和引文注释的详尽,更是一篇难求!但大多数学校还是把这两点要求写进了硬性的学术规范中去。如何执行?———结果根本执行不了,想想本科阶段要上多少门课,完成多少学分,还要应付各种英文和计算机考试。文科研究生如何可能在两年时间内完成足够的资料的收集,并原创性地进行论文的开题和论证?不切实际的规定从来不能赢得尊重,被屡屡突破,自然不足为奇。本科生论文答辩甚至论文毕业制度的设计是不合理的,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也不应“一刀切”,不应不问专业研究和学生发展意向而硬性规定,而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则可以从严把关。一些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可资借鉴。当“天下文章一大抄,你抄我抄他也抄”成为学生们完成论文的主要出路的时候,提供原创性论文的要求就不再有任何实际价值。不如取消论文制,改为学分修满即可毕业。 其二、背离科学规律的科研学术评价标准将科研人员推下道德高坛。当下的高校,除了校名上有明确的“职业技术”字样的,都惟恐丢了“研究性大学”的高帽,似乎不“研究”,就不“大学”了。各类大学的功能似乎只有研究这一“终极价值”。这个定位决定了各个高校不断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提高科研学术评价标准,不问青红皂白,惟“论文发表”马首是瞻。完全忽视科学创造规律,忽视科研质量,片面追求数量,追求科研快枪手。教授们教学科研两不误,还有很多社会义务要兼顾。如何可能源源不断地有高质量的论文泉涌而来?浙江某高校的“学科带头人”一年数十篇的SCI论文纪录,除了“放卫星”般的造假,还能有什么选择。我们总在强调宽松的学术环境,对人文社会科学,宽松的学术环境不仅意味着要包容不同的思想,也要包容长时间的“没有成熟的思想”。科研发展的紧迫感与科研的浮躁心态常常只有一步之遥。大师辈出的年代,往往是耐得住寂寞的年代,不仅大师们要耐得住寂寞,对于成长前的大师,社会也要耐得住寂寞。 一个矢志以科技发展为核心动力的国家与民族,当然不能容忍学术腐败大行其道。然而,笔者还是唏嘘不已:刘辉事件真是一个不幸的事件。跟韩国的黄禹锡事件一样,无论对个人的教育,还是对社会的培养,都是一种浪费。本来,一个诚实的科学家的科研生命可以更长些,也更光彩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