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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揭开南国第一村集资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1:22 民主与法制时报

  编者按 《民主与法制时报》今年2月13日以《深圳南国第一村兴衰史》为题,报道了曾经与大邱庄齐名的深圳万 丰村现状。见报一周后,万丰村有关负责人对本报报道提出了异议。创造了财富神话的万丰村,其亿万财富从何而来?3月2 5日起,本报记者再赴深圳万丰村调查,当地一些知情者向记者反映:万丰村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根 据记者最近拿到的10年前的两份审计报告,披露出更多惊人内幕。

  □田加刚刘丽琦本报记者景剑峰

  发自深圳

  “我们95%的物业都租赁出去了,每年带来两亿多的收入。哪里衰落了?”对于本报报道的《南国第一村兴衰史》 ,万丰集团的老书记潘强恩在接受其他媒体记者采访时,否认万丰走向衰落。

  万丰是否衰落?

  “真正分析其资产结构状况及经营收益情况,发现含有不少‘泡沫’成分,常用的财务指标显示也失真。”10年前 的一个标注为“秘密”的审计报告,10年后终于对村民公开,这个报告表明,表面看上去情况良好的万丰集团,发展之初就 存在诸多问题。

  村民状告万丰集团

  万丰村是中国第一个走股份制道路的村庄,鼎盛时期与华西村、大邱庄、南街村齐名,号称“南国第一村”。200 4年,万丰村改成万丰社区,迈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一步,但居民们习惯上还是称作“村民”。

  万丰社区的厂房、宿舍有900多栋,面积150多万平方米,全都由70多家外商承租。

  今年2月中旬,在万丰承租厂房、宿舍的大部分厂家,都收到一个署名为“投资者代表”的一封信。

  信中说:由于深圳万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投资者的5年租金,根据合同约定,投资者可直接向租户收取有关 租金。因此,租户租金不得再交给股份公司,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在此之前的2005年9月30日,一个股民也是村民的潘海金把万丰集团推到了被告席上。潘的诉讼代理人杜春联 说,“这实际上是试一试水,如果他胜诉了,几百个村民就会发动一系列的诉讼,向万丰集团讨债。”

  潘海金在诉状里说:他是万丰集团下属的王氏投资公司的股东,从2001年1月起,公司单方中止分配红利,而有 关物业出租和租金收取却是正常的。截至2005年10月,公司共侵占他应得红利时间58个月,共计1.45万元,请求 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这笔红利。

  深圳宝安区法院于2005年10月15日下达裁定驳回起诉。

  2006年1月4日,潘海金仍就前一个案子再次状告万丰集团,这次是以合伙纠纷的形式发动的诉讼。诉讼请求变 更为:1、请求判决原被告双方的合伙关系成立,合作建厂房合同有效;2、责令被告归还原告合伙经营盈余金1.5万元。

  1月13日,宝安区法院认为诉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下达裁定不予受理。

  2月27日,杜春联直接以自己的身份再次起诉万丰集团,诉请被告归还原告合作经营盈余金(即:厂房、宿舍物业 租金)2.8万元及相应的滞纳金。宝安区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8千多人投资5亿元

  听说记者来采访,万丰不少村民前来反映情况。甚至几个外村的村民也带着他们的“投资凭证”过来了。蚝一村的老 陈说:“万丰村那时很红火,大家纷纷向它投资。我1987年到1992年往万丰集团下属的公司海云厂投资3万元、新王 氏厂投资6万元、西埔园一区投资3万元、大钟岗工业区投资19万元,一共33万元。后来每年分红大约10万元。到20 01年后,突然停止了分红。我现在既拿不到分红,也收不回当初投入的资金了。”这个说法跟万丰方面说法相印证,“他们 已经收回投资成本了。”

  蚝一村(现名蚝一社区)跟万丰相邻,以盛产“蚝”得名。一些村民将他们村个别投资者情况编制了一个表,“这还 不到十分之一,还有很多投资村民没有写进去。”而这个表记者统计了一下,里面有97个人,总计投资金额660万元。

  “万丰集团上个世纪90年代初积聚大量的财产,都是通过这种非法集资的手段得来的。”杜春联说,“投资万丰希 望发家致富的,不光是万丰村民、邻村村民,还有深圳几级党政机关的

公务员、香港老板、内地商人,范围极广。还有一种说 法是,投资万丰集团的有8000多人,万丰因此吸纳资金5亿多元。万丰就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

  万丰集团对这起诉讼不敢掉以轻心。潘海金的背后,是庞大的投资者。更敏感的问题在于,大量外来的“投资”,究 竟是什么性质。

  审计报告揭出真相

  万丰集团股份公司注册登记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性质是内部企业股份公司,之前是万丰村村级企业。万丰集团 成立后,快速膨胀。但是最近披露的由沙井镇审计所在1996年底做的审计报告中,曾对万丰集团成立后几年的发展表示了 严重忧虑。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提供的资料失真,陶醉在虚假的幻想中,“公司毕竟为农村级的内部股份公司……其资产结构状 况及经营收益情况,发现含有不少泡沫成分,常用的财务指标显示也失真。”

  审计报告从三个大方面进行了分析:

  一、经营决策方面。万丰股份公司从九二年至九五年的四年经营期间,影响经营最大的投资动向算是九二年的对外社 会集资及其经营投资动向活动……正是在这个时期,公司对外集资2.39亿元,绝大部分用于对外拓展项目。

  经查核基本投放在以下方面:大洋田花园5000万元……中山公司3400万元、

马鞍山地皮1000万元、云南 地皮200万元……以上大额项目的投资经营,至少缺乏一个可行性的投资研究。由于缺乏这样一个经营决策方面的首要前提 ,直到今天,除后期投入的,公明工业区能跟上投资节拍,目前处于收益阶段外,其余项目投资,特别是对外投资的
房地产
项 目受中央银根收紧的影响,及房地产经营政策限制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项目几乎瘫痪。再后来是对深圳市内部分的国有 企业的投资参股,也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投资期内的经济效益也不够理想。

  二、财务管理方面。

  1、缺乏强有力的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和监督力度,具体表现在九二年中的对外投放2.39亿元的各个项目的投放过 程中或平时公司对所属部门的资金划拨过程中,都缺乏必要的资金跟踪审计监督程序。2、产权界定模糊,资产反映失真。根 据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反映,在查核资产结构方面,有相当部分的资产产权仍属村经济发展公司所有,但在账内却没有完整独 立反映。3、重下属报表反映,轻监督检查跟踪。4、经济架构分设运作。

  三、会计核算方面,总体上较规范和完整,但有几点需要注意(此部分列举了7个问题,第7个问题引人注意)。

  7、随意虚增资本,违反有关规定。经查核对该公司九二年跨九三年的对外集资计划,把未收到的集资计划款160 0万作虚增股本处理,直到九三年完成集资工作时,按计划未完成的595万元直接冲减实收资本,在冲减时没有任何书面说 明,更没有公司董事会任何附加材料备注,这种违反记账原则是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

  “公司对外集资2.39亿元”,这是审计报告中最惊人的一句话。若说这些集资全部来自万丰村村民,显然不可信 ,那这些集资又来自哪里呢?

  1992、1993年作为万丰经济发展史特殊的年份,记者在“万丰大事记”里查看,这一年,万丰村获得了一系 列荣誉;村支书潘强恩当选为广东省八届人大代表;万丰村被评为广东省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对于轰轰烈烈的大规模集 资,大事记只字未提。

  2005年底,沙井镇审计所二次进驻万丰社区进行全面审计,已时隔数月。2006年1月,审计所做出了初步调 查,结论是万丰集团5年来拖欠股民红利总额已高达2.3亿元。至于详细审计结果,估计年内即可揭晓。

  警方已经介入

  2006年3月,本报记者再赴深圳采访。

  在宝安区委宣传部,接待采访的有关负责人反复强调:“维持稳定是当前工作的中心,稳定压倒一切。”至于万丰的 问题,接待人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本报表态: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一定会依法、依规办理。现在正在调查之 中,尚没有结果。一有结果,将立即通知本报。

  记者了解到,2005年7月15日,针对群众上访反映的万丰集团吸纳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问题,宝安公安分局对 万丰集团董事长潘泽勇进行了询问。询问笔录部分摘抄如下:

  “你公司有无用高息的方式向社会吸纳公众存款的事情?”

  “今年因厂房建设需要钱,向万丰本村村民借款,支付年息10厘。有这事,但没有向社会借款。”

  “以前有没有?”

  “大约在98、99年的时候就开始向本村村民借款,支付的年息有13厘。”

  “那从98年至今,你公司有无向社会人员借款支付年息13厘的事情?”

  “我公司没有用支付年息13厘的方式借钱,只是由村民介绍其他人来公司借款给公司,支付年息13厘。”

  公安分局后来写了“关于万丰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调查情况”,调查中说,“从1984年开始,万丰村村 民以‘集资入股’的形式,先后向万丰集团投入资金约人民币2亿多元,投资人的资产属万丰集团公司,公司根据盈利情况, 给村民按年分红。1998年开始,万丰集团因急需建设厂房资金,开始以借款的方式,向万丰村民吸收资金,约定年息20 厘至13厘不等,借款是双方自愿方式。至今,万丰集团以此方式向万丰村民及少数非本地村民借款人民币约6000万元, 借入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的厂房建设,少量用于员工工资和其他日常开支。目前,万丰集团向一部分被借款人依约支付了年息 ,尚有一部分未支付年息。”

  宝安公安分局向记者表示,此案还没有最后的结论。

  而万丰社区部分群众代表向记者反映:实际情况远比警方掌握的严重。从1998年始,仅高息(年息:10-20 厘)吸纳的资金就有1.3个亿。原万丰一村村长潘简文透露:万丰大部分厂房都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的,1 998年至今只建了一个“98工业城”,这个工业城还是他一手负责兴建的,共建了17栋厂房,投资1.2亿元。这些资 金的来源是:沙井商业银行贷款750万元、万丰各个小队村民自行集资,而这部分资金与万丰集团高息吸纳的存款一点瓜葛 都没有。

  上访的万丰村民对记者说,仅他们所了解的万丰吸收的外来资金就有:港人潘某500万、港商王氏厂1000万元 、港商鸿图厂500万元、新桥人曾某1000万元,这寥寥几人就投入万丰资金3000万元,实际吸收的社会公众资金, 绝不止区区6000万元。

  按照规定,吸纳公众存款超过100万元,就已犯法。而万丰吸收的外来资金远远超过了100万元。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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