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专题 > 正文

广州房地产商毁约 购买内部认购房者陷入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8:4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王瑾 马羽飞 谭人玮) 这是看起来有点荒诞的一个场面:买房的一定要把钱交给卖房的,卖房的却坚决不接受,反而要赔钱给原来交了定金的买房者。这正是当下广州楼价狂涨下已不少见的现象。

  楼市平淡时,开发商以较低价格吸引部分买楼者“内部认购”商品房。当下楼价升了,开发商又以各种理由要求毁约,甚至不惜双倍赔偿当初的定金、“诚意金”,以便最终可
以多赚至少几百万元。而购房者为此错失了相对便宜得多的购房时机,损失怎么补偿?

  内部认购是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房产商通行的销售手法,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房子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建设部已下文严禁。由于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难得保障。

  预定的房子不见(建)了?

  5月20日上午,25名广州购房者齐聚某大型楼盘的售楼部,与该楼盘的开发商见面。购房者大声质问,“这个房到底还建不建?

  ”“只要你这个楼还建,我们就愿意等下去。”

  该楼盘开发商苏总经理面对群情激昂的几十个人,翻来覆去说的就跟他们给购房者所发通知上的理由一样:“因上述楼宇靠近地铁三号线施工保护范围,受地铁三号线的施工影响,该楼宇至今尚未取得预售资格。为尽可能避免您的损失,我公司现决定解除内部认购书、退还您定金并向您补偿一万元。”苏还表示:“地铁从我们的楼盘下面穿过去,没事先通知,我们也是受害者。”这一说法得到的是另一方的讪笑。

  购房者们的书面答复称,不接受该公司单方面结束认购关系;如果房屋因地铁施工影响,希望该公司能够提供相关的政府通知文件,同时出具书面通知说明该物业今后的规划;如果一定要解除认购关系,因为房价上涨的缘故,购房者的损失远远高出了一万元,所以不接受该公司提出的赔偿一万元的补偿条件,要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条例,申请法院仲裁。

  对于楼盘“建还是不建”,苏总始终没有回答。购房要求出示地铁方面停建或改建的书面通知,苏总表示“没有必要出示”。

  见面会不欢而散。第一次见面的购房者们随后来到楼盘附近的食肆讨论,他们的一致结论是:要房子,不要赔款。

  买楼者暗访:房子十一涨价开售

  这些购房者多是在去年五一期间到该楼盘下定一万元预购房子的。当时的内部认购价是4500至5000元每平米。现在均价已经涨到7500元。发展商表示,该大型楼盘未来的目标是卖到9000元/平方米。按照该楼盘最小面积91平方米来计算,购房者在其中最少损失了20多万元。而去年五一期间市区内仍有同等价位的现房,今年要买这个价位的房子,只能到番禺和花都等郊区地段了。

  据住在这个楼盘的业主在论坛中反映,这两栋楼从打桩之后,就建建停停。有传闻说是开发商抽调资金到北京参加2008年奥运工程的竞标了,另外确实也受到地铁工程的影响。这时开发商就努力地劝说内部认购者,保证一定可以如期建好,拿到预售证。

  “很多人都是等着买房子结婚和生小孩,当时就是看中了它均价5000元以下的价格,愿意多等一年。但是现在房子没了,我们也丧失了买房的好时机。”5月20日前去售楼部与开发商交涉的购房者中,有3位身怀六甲的孕妇,她们原本以为孩子出生后就能住上新房,但是现在原本要购买的房子“没了”,到其他地方买楼却无力承受目前高企的楼价。

  杨先生因为租房住在该大型楼盘附近,不时到建筑工地上向工人打听情况。今年五一前他问到的情况是:头两层每层要一个半月的时间,后面每4天就能修一层。现在正在加班加点地赶工,一定要在9月前盖到20层楼(共28层楼),拿到预售证。十一开盘销售,年底交楼应该是没有问题。其他购房者一听,愤慨起来:“明摆着是楼价涨了不想卖给我们了嘛!”

  地铁公司称与此事无关

  记者从广州市地铁公司了解到,在2004年年底,地铁三号线施工开挖隧道时,发现××庭地基的挖孔桩离地铁隧道不到5米,不符合地铁保护相关条例的规定,因此,××庭的施工必须要进行修改。施工修改方案送达后,得到了地铁保护办批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数次因为达不到地铁公司的要求而邀请相关人员到现场察看。

  2005年年底,整个修改挖孔桩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也获得了地铁公司的认可。至此,××庭是否可以开始施工和地铁公司已经没有关系。

  广州同类个案比比皆是

  该大型楼盘的个案并不是孤立的,由于内部认购的流行,房价狂涨之下,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去年,海珠区一楼盘就是在与业主签订认购书后,因没有足够资金解封抵押房产而长时间不能与业主签订

购房合同。但就在这段时间,广州房价上涨明显,该盘就以“双倍赔偿”为条件,向业主提出退定要求。

  在今年初,某大集团也主动向准业主大规模退定。2004年底,该集团造假事件曝光后,位于荔湾区、海珠区的在售物业因陆续查封而拿不到预售证,部分业主为了避免损失,通过上访、协商等方式,好不容易从发展商那里拿回一万元的定金。但还是有大部分交了定金的业主愿意耐心等待。因为在他们多次向发展商咨询何时可以公开发售的时候,从普通销售人员到一些中层管理人员处得到的回复总是很快就能拿到预售证,让他们再等等。

  直到今年2月,一位姓谢的业主与销售人员联系时,对方还劝说他:“你千万不要退定,现在楼盘正在升值,如果转手肯定赚钱。”很多业主就是这样等待了一年左右,最终等到的却是发展商的两封通知书,说与业主签订的认购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退定。但此时,一部分业主已经意识到房价是今非昔比,如果退定后再买房,那么按现在的市场价,他们可能要多付出十多万,甚至数十万元,因此坚决不退定,并要求以原价购买。

  5月1日,该集团位于荔湾区的楼盘终于公开发售,但均价比准业主一年多前认购的价格已经涨了近3000元/平方米。尽管发展商提出不退定业主可以现楼价优惠5%的价格购买,但业主们还是不同意,直到现在,事情还没有得到解决。该盘的工作人员认为,楼价已经今非昔比,不可能以原先的价格出售了。一位业界人士为此算了一笔账,该盘现时均价比一年多前涨了3000元/平方米,总共可售面积约3.5万平方米。那么发展商在退定后,以新的价格发售就可比以前多赚1亿元左右。这远远高于双倍赔偿的代价,更何况该盘根本未向已退定的买家作出赔偿。

 [1] [2] [下一页]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