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房贷月供收入比高达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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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3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庄士冠)央行昨日公布的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描绘了全国10大城市居民的购房负债状况,其中,北京居民房贷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之比)为42%,排名第二,上海以45%排名第一,天津、南京、青岛分别位居三、四、五位。 90%北京居民未考虑租房
去年11月起,人民银行在北京、上海等10个大城市开展了抽样调查。调查显示,从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来看,全国大部分居民更倾向于买房。10个大城市中有62%的借款人在买房置业时没有考虑过租房,其中北京高达90%. 10个城市居民平均月供收入比为35%;平均债务率(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8%,其中,北京居民房贷月供收入比为42%,债务率为45%,排名十大城市中第二。债务率高于月供收入比是因为居民的债务除个人住房贷款外,还包括汽车贷款等。 数据显示,85%借款人的首付款全部来源于家庭积蓄,10%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接受资助(如父母赠款),5%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向亲戚朋友借款。 央行强调如实申报购房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结果中的全部住房贷款平均首付比例为37%,为近日提高房贷比例到3成的政策提供了依据。在南京、上海两地的首付比例甚至都超过40%.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也强调,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房申报为自住房。任何不实信息都将影响借款人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诚信记录,商业银行除了可以通过人民银行“获取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外,还可以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对”自住房“的判断。 针对日前公布的房产信贷政策调整,央行负责人表示,提高首付比例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以价格100万的房屋为例,若有100万的资金,在首付比例为20%的情况下,可以支付5套房屋的首付;若为30%,就只能满足3.3套房屋的首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购房需求。在供给结构调整的过程中,需求的减少有利于缓解房价上升的压力。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