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旧新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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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5:55 新世纪周刊 | |||||||||
-本刊记者/杨东晓 挺胸收腹、直背 、肩胛骨向后打开,历来是对女人站姿的要求,就像要求一个男人要站如松一般的坚定和稳健。但 是在一夜之间,一位“舞蹈”在清华、北大边缘的、被网友们称为“芙蓉姐姐”的姑娘,用一个惊世骇俗的“S”造型把这个 传统的审美观完全颠覆了。
超女的出围得经过层层“PK”,但在网络上造一个星,则用不着这么多手续和层层选拔。 小胖,是另一个例子。 这是一位始终没有像芙蓉姐姐和天仙妹妹那样被包装后推到前台与商家互惠互利的男孩。他的纯娱乐性,也是因为人 们对他的另类审美。 3年前,中国南宁一位身着大号校服的胖男孩儿鹤立鸡群地站在同学们的队伍里,他一个无意的扭脸儿,被人抓拍下 来,并很“荣幸”地放到了互联网上。说他荣幸,是因为网上从来都以贴美女图为乐。像他这样憨厚和茁壮的少年男孩子形象 还不曾被广泛地转贴过,如果在Google上键入“thefamousfatboy”,那么就能看到整个地球上,凡有 网站的地方,就有这位“著名胖男孩”的形象。 根据不同的想象,这位可爱的男孩子被人用绘图软件改造成戎装造型、航海的辛巴达、铁达尼号中情人杰克、007 、蝙蝠侠、蜘蛛人、机器猫、指环王、蒙娜丽莎——凡是你能想象的,基本都有。一位FLASH能手,还把小胖置于皇马的 主场、乔丹的掼篮场、凡高的割耳场景,他是出生在圣母怀里的圣婴,当然在圣母怀里,他依旧是扭着脸儿、斜着眼儿,原画 作中圣婴的肥胖,正好接壤了他肥头大耳的面部造型。在FLASH的最后,这位制作人还不忘注明:仅以此献给在网络上带 给人们无限快乐的小胖。 同样是牺牲了自己的形象,给网民们制造出相当“当量”的笑声,小胖的幸运在于,他仅仅被八卦的网民将美PS为 可乐和可爱,而并没有PS成愚蠢和嘲笑。大家在快意地恶搞一番之后,对他还是充满了喜爱和感激。 情色颠覆伦理 如果说,芙蓉姐姐和小胖的故事尚具喜剧色彩,那么网络对传统伦理的冲击,则多少让人有点担忧。 在性方面,“中国年轻人已完全摧毁了传统观念,而对这种戏剧般的变化来说,互联网和门户网站提供了催化剂。” 中国社科院婚姻家庭专家王震宇说。 2003年6月19日,当木子美将其性爱日记《遗情书》放到网上时,网民们张目结舌。两年后,她再度“登峰造 极”,把与一位以和她上床作为自己2005年9月12日“生日纪念”的男子的声音实况原封不动地做成“播客”,供人欣 赏。23个小时里,点击率为4161次。 今天木子美已被人们逐渐遗忘,因为更多的木子美们的出现,使原始的木子美显得暗淡。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人性 观念的巨大变化。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方刚的《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基于他对27名有10人以上的性伙伴者 进行的深入访谈而成书,其中性伴侣最甚者,有400多位性伙伴。而广州康宁心理咨询热线的数据表明,现在的婚外情当中 ,有大约1/3来自网络。 哄客挑战秩序 强大的颠覆是否意味着强大的创造力?从理论上讲,也许是这样,历史上每次成功的颠覆都会让艺术或者文化进入一 个新的高潮。但我们面临的这次不是。 盛传一批经济学家,在2005年某次开会前提起现在网络对经济学界的颠覆后多有感慨,并最后总结出:要么不在 网络上发言,要么就一定要专业到普通网民难以驳斥。中国网民对经济学界的随意颠覆,已经有几年的历史了。自从无厘头文 化诞生后,权威就被解构了,进入解构时代的中国与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只需要进行嘲笑,颠覆就已完成,原有的秩序在嘲笑 中悄然退场,我们对名著不再有尊敬,对上一代人的经历不以为然,对历史充满了蔑视,对工作充满浮躁。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郑元则说:“如果颠覆太泛滥,那就反而是在向经典屈服,向权威示弱。”在企图颠覆原有秩序 的时候,挑战者心理准备有余,但实力不足,最终难免被归入一个名词:哄客。打破原有的秩序,颠覆就已完成。但业余级别 的颠覆必然面临原创不足的尴尬,当胡戈在从PS转到自己原创一部小电影时,他终于感慨道:“拍一部电影不容易啊,有机 会一定要向陈导学习。” 粉丝不辨是非 《新世纪》周刊于2006年3月13日发布了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出版社音乐总监晨琪对花儿乐队涉嫌抄袭的13支 曲目进行的鉴定报告,最终得出了“不是巧合,更不是模仿,就是抄袭”的结论。 结论出炉的前后,自称花蜜的花儿追捧者,在网上与指责抄袭的人展开了激烈的争吵。从最初硬气的死顶,到真相大 白于天下后的“就没抄就没抄是借鉴”,一直到无可奈何的“不管怎么样,花蜜永远支持花儿”,在沸沸扬扬的日子里,只有 极个别较为理智的歌迷能够说出“请大家原谅他们吧,让他们重新来过”这样真诚和真心爱护花儿乐队的话来。 曾颖在和《新世纪》周刊谈到他的困惑时,提到了5月22日胜诉的庄羽,他说庄羽还有一个明确的侵权对象,而他 自己却像是在和风车搏斗。 事实上,赢了官司的庄羽,也并未能舒心一笑。是非不分的粉丝们一如既往地力挺郭敬明,而郭敬明这位22岁的年 轻人,在其2006年6月5日的博客上写道:“但是,非常可惜的是,我的那点顽固信念仍在,对自己所不认同的事情,哪 怕世人全都相信,我依然不会随意苟同。所以,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 歉!”他不道歉的理由是,“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 字的人的希望”。 一位网名“刻下来的幸福时光”的粉丝这样表达对郭敬明的热爱:“凡是小四说的都是对的,小四是不可能抄的;小 四就算抄了,也永远支持小四。”另一支持者则说:“郭敬明抄得好,又这样畅销,说明他有才华。”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