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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律师张思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15:55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杨东晓

  这位灰发红颜、79岁高龄、被称为“大律师”的老人,一再说自己“真的没什么好谈的,我并没有做过什么”。

  16岁,参加学生志愿远征军,远赴印度抗日,进入热血沸腾的青年时代;18岁,冒着
被国民党乱棍打死的危险回 到祖国;1948年,良乡解放区来了一位北京朝阳法学院学生身份的中共地下党员;傅作义将军起义后,这位学法律的大学 生随大军进城,参与接管北平地方法院;新中国的人民法院成立,张思之就成了北京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建国初期,这位2 2岁的年轻人已是县团级。

  由建国初期的审判员至今没胜诉过一场官司的律师,张思之的经历,折射出共和国司法从无到有、逐步健全的历程。

  在1954年,这位不认识胡风,而且并不喜欢胡风作品的人,被打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成员”;1955年内肃中 的张思之,收到“

国民党特务”来信,“表扬”他在被隔离期间“骨气很硬”;次年,审查的结论出来:不是反革命。是年, 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张思之法官成了律师。

  但仅仅过了一年,张思之又成了右派分子。1958年5月23日,一个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表16周年的日子,张思之下放到京郊昌平,开始了绿化荒山的劳动。

  种树之余为机关大食堂生产副食产品。诸如此类的劳动改造生涯中,唯一的享受就是晚上躲到被子里打着手电偷看小 说。一直这么劳改到最后一批被摘帽。尽管不再愿意回到知识分子行列,但是1972年毕竟是个转折,张思之被分到垂杨柳 中学任教。

  “你看,我没有做过什么。”张思之这么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法治要走上正轨,需要恢复律师辩护制度, 直到1979年9、10月间,已届中年的张思之才算正式归队律师行业,工作重心主要围绕恢复与重建律师制度。他曾出任 北京市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法律顾问处主任,并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等多所院校任教,编著了《 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律师实务》、《律师制度研议》等著作。

  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已经年过花甲的张思之,才得以聚精会神地从事律师实务。

  历史的审判

  归队以后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又称“两案”)组建律师组。当时张思之是北京律协 副会长兼秘书长,主管业务。1980年9月张思之被通知:两案要搞律师,包括你在内,在北京再找三个人。

  一个由18人组成的“两案辩护组”成立,张思之出任组长,并被指定为江青的辩护律师。

  历史终于走到了要对一场人祸和国家灾难实施判决的时刻。

  这场历史的审判,要解决一系列关乎历史的问题。它不仅要给十年内乱造成的灾害作出历史的交代,也是中国律师制 度在拨乱反正的正式启动。1954年《宪法》中规定的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已在动荡的年代成为空文。所以说,中国律师在 此时亮相,也是律师制度走上正轨一个标志性的使命。

  被指定为江青辩护律师的张思之最终没能为江青辩护,26年后,张思之平静诚恳:虽然江青并无诚意请律师辩护, “要求请律师”只是她对政府的试探,但是如果自己当时再克制、再耐心一些,也许江青会接受指派来的辩护律师。“不管什 么人,作为被告,都有权得到律师的辩护,包括江青”,提到这些,张思之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从法制建设角度出发,江 青享有律师的辩护也是好的。

  中外不少人都认为,辩护律师在“两案”中不过是替政府走过场,可是,1980年11月20日在北京市正义路1 号开庭的“两案”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经过了33次开庭,张思之们的“两案辩护组”凭着强烈的责任感和特有的使命感, 在律师的职责范围内,共为姚文元、李作鹏、吴法宪等5人免去了13件罪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没有胜诉的里程

  有人说张思之大律师的案子没有一件胜诉过,但他仍不愧为大律师,不过张思之本人并不承认自己是大律师,替人辩 护,在他就是责任。他同样也不认为自己一场官司都没赢过。

  他认为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最后还是赢了。1988年6月14日,张思之为大兴安岭 林业管理局所属图强林业局局长庄学义作了无罪辩护,他的辩护揭示了事实真相。“有的同志,在庄案上将决心沿着明知是错 误的小道走到底了。这就清楚地说明,以法治国,在我们国家还要经历多么艰难的历程”。

  他在法庭上慷慨陈词:

  “粉碎“四人帮”12年了,可我们的冤假错案并未绝迹,作为法律工作者,难道我们真的听不到民间的冤情和怨声 !尊敬的公诉人同志,冤情一多,民心易失,这才真正是你们说的政治影响极坏的事。古往今来,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我们 能不认真考虑么?”

  感动万分的大兴安岭群众,在法庭外高呼“人民律师万岁”。然而,这次他的当事人仍是败诉。直到2004年,庄 学义作为大兴安岭火灾“首犯”,在蒙冤17年后终于平反,黑龙江省高院再审宣告庄学义无罪。

  回忆到庄学义的平反,张思之说,如果这样算,我不是一起胜诉都没有。

  除了这桩代理,他辩护过的案子至今都是败诉。张思之接手的很多是敏感案件,很多人不能理解,他岂不是在与政府 “对抗”,而他自己相信,他所尽力的是为律师的本分,这种无畏和奋勉无疑是在中国社会弘扬一种法治精神。

  屡败屡战的张思之也像常人一样有血肉、有同情、有悲悯、有恐惧。对于自己的工作,张思之跟家人一字不提,不少 接手的案子,自己是做好了精神和心理的准备。“我的家人只有四个字:一无所知。”无论家人还是他本人,所有担心,都无 济于事。

  “但是您为什么还敢接呢?”

  “是使命。”

  正是这种强烈的使命感,用他的辩护和败诉,如实而生动地记录下中国这20多年来的法治进程。

  如果把张思之的失败,看作历史在推动法治进程中取得的成功,那么他在自己所辩护的案件中蓬勃的,俨然是法律的 生生不息的生命。

  2003年度“当代汉语贡献奖”的获奖者,是一位76岁高龄法律工作者,他就是张思之律师。在北京当代汉语研 究所的颁奖词中,这样评价张思之“中国生活的磨难成就了他‘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 ”,“张思之先生的存在,表明了通往自由的旅途中,不仅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

  张思之更像这个时代的理想主义者,作为个体律师,他以自己的年迈和弱小面对刑事辩护的艰难,作为法律尊严的维 护者,他的践行,使法律能够保护每一个公民,“律师”不再是摆设,最艰难的辩护在哪里,最伟大的律师就在哪里。

  “建国后哪些案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两案’,它标志着中国律师在国际社会的亮相,也标志着中国辩护制度的恢复。”

  ——“孙志刚案件,它推动了宪政改革”。

  人物链接

  张思之:被称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1957年直言不讳的他成了北京律师界第一个“右派分子”,从此开始长达1 5年的强迫劳改生涯。重返律师界后他为中国的民主与法治投入了巨大的热忱。1980年,他是“江青、林彪反革命集团案 ”辩护组组长。1987年,在轰动全国的大兴安岭火灾案中他为含冤的被告公开辩护,当地上千百姓欢呼“人民律师万岁” 。至今他已古稀之年仍奔走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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