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将不再向投资额在千万元以下的企业供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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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11:15 新华网 | |||||||||
新华网温州6月30日电 (记者汪林义) 温州市对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开始加强控制,对投资额在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将不再供应土地。 温州市土地资源紧缺,可用于建设的土地只有3万多公顷。然而,经济建设中土地浪费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一些民营企业甚至玩起了“圈地”生财的游戏。
温州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凡现有厂区容积率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今后一律不再新供土地;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只供房不供地。 《意见》中指出,要按照合理规划、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的原则,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新建标准厂房规模一般在3公顷以上,单体建筑占地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严格控制单层厂房,除有特殊要求的产业外,轻型加工业标准厂房的层数原则上不低于4层。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的道路、电力、通信、给排水以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必须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需要。(完)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