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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几种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0:12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广州:让农民住进公寓

  新的农民公寓建设和旧村改造同时进行。公寓小区建设主要是安置本村村民,其用地原则上使用该村原有的自留地。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由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负责落实。旧村改造规划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村的实际情况和周边城市建设与规划方案进行编制。

  昆明:将农民“农转非”

  合理调整“城中村”用地布局,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统一征为国有,提高土地利用率。“城中村”改造与改制同步进行,农民全部农转非,集体资产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股份制公司进行管理,将农村管理体制彻底改变为城市管理体制,使“城中村”的农民变成市民。

  深圳:设立基金

  2001年,深圳出台城中村改造“两规”:1.对拆迁者,制定统一的“基准容积率”,并采取

房地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2.政府设立城中村改造基金,扶持市政配套建设。

  珠海:“拆一免二至三”

  政府没有投入一分钱,而是吸引房地产商投资旧村改造。最主要的优惠政策是“拆一免二至三”,即根据旧村的区位、拆迁量,每拆1平方米的房屋,可免交2-3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并减免相应的报建等费用,确保开发商获得25%以上的合理利润。开发商的开发总量中,1 / 3用于旧村民回迁,2 / 3作商品房经营。

  杭州:还原农居本色

  原城中村农民的居住地尽可能在原地安置,保护农民不愿离开土地的心理。改造后,村民人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计算,新农居的建筑以多层住宅为主,小高层居多。由于大量的城中村位于西湖风景区内,他们的建筑高度被控制在15米以下,使其建筑风格向江南水乡特色靠拢。(潘晓凌整理)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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