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注射“欣弗”反应不良 通缉安徽华源注射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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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6:52 汉网 | |||||||||
综合《京华时报》《广州日报》报道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向全国通报,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源”)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商品名为欣弗)在青海、黑龙江等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病例。目前,国家药监局已派出调查组,安徽也发出协查函,要求各地停用该厂产品,回收其药品。 西宁14人出现不良反应
7月27日,国家药监局接到青海药监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使用标示为安徽华源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后,有14人出现了胸闷、心悸、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青海药监局已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该企业的相关批号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的销售和使用。 黑龙江5患者休克 7月27日至7月31日,哈医大二院收治9例因使用“欣弗”而产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其中5例伴有顽固性低血压性休克,4例出现意识障碍。经医院抢救,目前病人病情基本稳定,但仍未脱离危险,其中仍有两例病情严重,血压尚未恢复正常。随后,广西、浙江、山东等省药监局也分别报告,发现病人使用该注射液后出现相似症状。据了解,发生不良反应的“欣弗”涉及到5个批号产品,均为2006年6月生产。 “欣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10813。适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以及厌氧菌引起的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各种感染性疾病。 “欣弗”被要求停产回收 国家药监局立即派出相关人员前往青海等省调查患者发病情况、对“安徽华源”生产过程进行核查、对相关产品进行市场抽验等。目前调查工作和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由于此次临床中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均与“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注射液有较明确的关联性,国家药监局已责成安徽省药监局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安徽省药监局已向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部门发出了暂停销售和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注射液的协查函,并责成该药品生产企业收回其6月份以来生产的所有批次的欣弗注射液。目前药品生产企业已在全国展开药品的回收工作。 相关专题:卫生部通知停用药品欣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