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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三附院等17家未报告欣弗病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5:24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惠婷) 郑州市今年实行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但不少省会医院对此无动于衷。8月9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了这些医院名单。

  从上半年的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情况看,省会尚有17家医院未上报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他们是:河南中医学院三附院、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建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郑州市管城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郑州市惠济区医院、
郑州市金水区医院、省直机关第一门诊医院、省直机关第二门诊医院、郑州中原医院、郑州骨伤病医院、郑州东方肿瘤医院、郑州华仁医院、郑州益康中医院、郑州市二七皮肤病医院。

  执行差距较大的

医院还有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郑州市口腔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希悦说,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是安全、合理用药的关键,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将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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