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产品”是谁的奶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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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6:53 青年参考 | |||||||||
博客主人: 姚意克(记者) 博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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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受到“欧典地板”事件的牵连,中消协最近不得不低调宣布停止“3·15标志”的认证。 实际上,早在“3·15标志”推出时,社会舆论就曾提出质疑,记得当时较尖锐的议论是指责中消协“将3·15 标志卖了”。而中消协的解释是,使用“3·15标志”企业付出的费用,将由消协全部用于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及赔 付中,不存在赢利的问题,并称这也是“国际惯例”。 “3·15标志”的风波,让我想到另一类同样游离于法律边缘的“认证”,那就是已经呈蔓延之势的“指定产品” 。 “指定产品”是这几年被很多厂家常挂在嘴边或标志在产品说明、包装、广告中的一种“荣耀”,而且“指定”者的 来头也都五花八门,越来越大,如某某科考队、运动队、组织机构,以及一些论坛峰会、文体活动等等。厂家之所以热衷于将 这些唬人的“指定”挂在嘴上,无非是暗示消费者“人家那么有来头的单位或活动都用我的产品了,你还犹豫什么?”其误导 作用不言而喻。 那么,什么是“指定产品”呢?据我了解,所谓“指定产品”其实就是厂家将自己的产品,以赞助的形式送给一些单 位使用,而对方则允许厂商在其产品的广告或包装中使用“某某指定产品”的字样。在这一过程中,厂家之所以出手大方,要 的就是对方的名气;而“指定”者所以肯“出卖”名誉,是因为从中得到了相应的实惠。 值得深思的是,很多出卖“名称”的一方,对“指定产品”的标准几乎只着眼于钱,所以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不知名 的产品,挂着非常知名的“指定”旗号。同时,厂家对“指定”者的选择却很挑剔。比如,将产品赞助给贫困地区或某些弱势 群体算不算“荣誉”?当然也算。但厂商绝对不会在产品上标注“某某贫困地区或弱势群体指定产品”。因为,这“指定”是 很有一种虚荣在里面的,目的是必须能够唬人。 所以,在搞清了“指定产品”的来龙去脉后,消费者应该明白,所谓“指定产品”,对消费者其实没有任何意义,这 不过是厂家做了一次投机性的商业赞助,而被赞助者因为吃人嘴软,不得不卖了一回“指定”的牌子,这与产品的质量是否可 靠根本没关系。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