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地产开发商打政策擦边球囤积房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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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48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罗莎琳) 不久前,“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但日前记者从广州房地产市场了解到,目前仍然有不少楼盘拿到预售证后迟迟不对外销售。专家表示:该政策有明显漏洞可钻,加上广州暂未出台实施细则,令此政策在广州软着陆。 卖房限期新政针对“惜售”
前不久,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具体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据悉,房地产市场一直存在一种发展商惯用的手法,发展商严格把握推货量及推货速度,借这种“惜售”的营销手法来打破供求关系的平衡,从而造成产品热销的状况。 政策在广州仍未得到彻底执行 不过,最近,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不少楼盘无视该政策的存在,在取得预售证超过10天后,仍没有正式公开发售,而是继续进行“内部登记”,以达到储客的目的。 广州大道南某新盘早在7月底就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证,目前整个外立面也即将呈现于市。但记者从该楼盘售楼部处了解到,该楼盘将公开发售的时间定为9月底,目前还处于登记阶段。无独有偶,江燕路某楼盘新一期目前已取得了预售证,报纸广告也颇频繁,但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9月中旬公开发售。此外,番禺某楼盘8月3日也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证,但目前仍没有开盘的打算。 据了解,目前广州不少楼盘都以种种理由推迟开盘:样板房没有做好、售楼部还在装修、阴历七月不适宜开盘……某专业人士分析,受新政的影响,相当部分的新建楼盘报建受到滞后,今年国庆市场货量总体不多。因此,不少楼盘看准时间,预将开盘时间定在国庆前后,因此,尽管取得了预售证,但仍然继续“内部登记”。 政策有空可钻呼吁细则出台 “除了发展商想选择在黄金周期开盘外,该政策也有空可钻。”有发展商私底下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的政策执行起来难度颇大。 滨江东某楼盘营销总监表示,什么是商品房开始销售,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发展商如果拿出一套房来销售是否也可以算“开始销售”?另外,广州某地产集团董事长也认为,发展商完全可以把房子价格定高,从而以“卖不出去”的假象来掩盖“囤积货源”的真实目的,也可以钻到政策的空子。 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尽管建设部等三部门出台了该政策,但到地方政府方面,还需要一个落实过程,因此,要想真正控制发展商囤货储客,广州应尽快出台政策细则。他认为,尽管该政策执行后短时间内有一定效果,但从长远来看,政府还应增加市场的有效供应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