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补助民间流浪狗收容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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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20 青年参考 | |||||||||
本版撰稿 本报特约记者 徐凤琴
总部设在德国的欧洲救援动物协会亚洲项目部负责人刘威良告诉《青年参考》报,一般来说,德国人都有到收容所领养狗的习惯。喜欢狗却不能养狗的人,也会到收容所去带狗散步或做义工。收容所每天会有附近的居民带狗出来散步两次。收容所对健康的狗及还没病到不能医治的动物决不宰杀。 德国没有公立收容所,县市政府把编给动物福利的预算直接拨给相关收容所。即便没有直接金钱补助,至少也做到用地合法,并享有不必付地租或水电费及垃圾费的优待。因为这些动物收容所有义务要收容被弃养的动物及主人不适合再照顾的动物,所以通常会和政府订立契约接受补助。 慕尼黑是德国第二大城市,有百万以上的居民,惟一的收容所中有近120只的狗及150只猫,还有马及其他小动物。照顾动物的工作人员有23人。该收容所已有将近150年的历史,所有的动物都是弃养的,或政府强制不容许该主人继续拥有此动物而没收的,没有私人暂时寄养的。如果是政府没收的动物,政府必须负责养育费用。 收容所经常会收养来自台湾的流浪狗。据刘威良介绍,每当听到这些流浪狗在其他地区的不幸遭遇,收容所的工作人员都会不解,并且会问:难道大家都不知道,狗是上帝所赐的生命,为什么会那样处置狗? 在德国,狗是不能关在铁笼子里的,因为这严重违反动物福利,会被严重处罚。狗掌是肉掌,踏在笼子的栏杆中会让肉掌长期受压,令狗非常痛苦,而且狗需要的活动时间及范围都比人多且广,关在笼中会使狗像人一般暴躁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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