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穗征二手房转让个税逾46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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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9:25 南方新闻网 | |||||||||
相关报道 又讯(记者罗斯丁通讯员王凌)今年上半年,广州市二手房交易畅旺。据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资料显示,上半年房屋调换总站共办理二手房转让19105宗,共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4622万元。另外,由于不能提供费用扣除凭证等原因,采用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例较小,如今年上半年经越秀区审核批准实行据实征收的二手房交易仅147宗。
房地产专家分析,一直以来,二手楼转让征个税,市民采用据实征收方式的比例都较小。实行据实征收方法的重要环节是确定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的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进行减除;发生建造费、中介服务费的,纳税人还必须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这些票据,就必须按核定征收。 (南方都市报)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