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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而食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2:10 南方人物周刊

  野兔

  我时常莫名其妙给事物分类,比如有些男人可以互生情愫,哪怕身份身高年龄都不般配,另一些人则被我隔离,不管他是否品行端正风华正茂,若是听到他表白,就会像全身发水痘般难受。同理,有些动物是用来抱、摸、亲的,有些动物注定要被大卸八块,滑入消化系统。

  世界各地的人对“食物”有各种分类标准。西方人把鱼切得像块面包才能下咽,如果见到了鱼眼睛,就会被同情心梗了喉咙。法国人每年吃掉三亿多只蜗牛,中国人即便饿死也未必会创制蜗牛刺生。江南有个说法,盛夏时要是你发觉谁身上肌清肤凉,那不是你撞见了鬼,只说明此人年幼时曾活吞过蚕宝宝。至于广东人,凭一道传说中的“三吱菜”足可放倒五湖四海。刚出生的小老鼠,筷子一夹吱,酱料一蘸吱,嘴里一咬吱,法国人若见识到,从此必得厌食症。

  身边有不少挑食怪癖者,水里游的不吃,不会叫的不吃,两条腿的不吃,长条状的不吃。观念决定行动,在饥荒年代没准还决定生死。

  在老挝时,我几乎没见着过鸟,好生纳闷。一个

澳大利亚女人生气道:“他们吃每样可以吃的东西!”老挝前几年不禁猎,鸟都被吃光了。在柬埔寨的集市上,炸蜘蛛、炸甲虫、炸蝎子,个个看起来外脆内酥,兴奋的中国游客纷纷与尸体合影,却不给摊主做成一两单生意。后来遇到美国女人直截了当揭露中国人是假装没见过世面:“甭装了,中国人还吃人呢!”她顽固不化,非把胎盘认作和大肠一样的人体器官。

  在老挝听说杀壁虎是要遭厄运的,所以这种丑陋动物侥幸大肆繁殖。凡是恶心可怕不愿触碰的动物,我对它们没有撕咬的骨气,而那些可爱机灵通人性的又叫我食之难安。只有在日常生活视线之外、非亲非故、不爱不恨的,正好满足一下杂食性。

  近几年我的吃胆每况愈下。从澳大利亚回国时,还曾津津有味嚼过鸵鸟肉干。可不久前在赞比亚,在“错过悔一世”的诱导下,试吃了一丁点鳄鱼沙拉,胃里顿时翻江倒海,估计和

同性恋听到异性示爱感觉相仿。消化器官的反应,多数时候不是由舌头操控,而是由心理做主。

  自从在非洲的国家公园追逐过几次野生动物后,自助餐时我总是小心翼翼避开鸵鸟肉、斑马肉、骆驼肉……到后来不得不对面目可疑的肉类一概拒绝,只吃形态可靠的鸡翅。从家中养狗起,我再也不碰狗肉,大概也是打我叫野兔起,我就再也不忍目睹别人在我面前大啃兔子头。在想成为素食主义者之前,我是决不允许自己爱上一只猪或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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