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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总警司跳楼续:家人将获500万港元抚恤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20:45 青年参考

  本报讯 ( 特约记者 徐凤琴) 曾被喻为“香港警界明日之星”,去年在香港打黑行动中一夜成为明星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总警司冯建民,一年之间由云端跌进谷底——9月8日,他突然走到一幢大厦的11层楼梯间一跃而下,当场头爆肢折惨死

  总警司从11楼跃下

  49岁的冯建民,选择跳楼自杀的地方为香港祖尧启廉楼。

  8日中午12时许,邻居形容当时正下着滂沱大雨,其间,启廉楼一名管理员巡楼时,在11楼见到一名中年男子,身穿黑白相间的T恤及蓝色长裤和黑色皮鞋坐于梯间,当时管理员没觉得不正常,因此没有上前查问便离开。

  不久,有邻居听到一声巨响,探头一看,赫然见一名男子瘫在地下大堂空地上,头颅爆裂手脚骨折,于是立即报警。

  救护员到场证实坠楼男子已死亡,出警警员查看死者身上证件,赫然发现竟是正在休假期间的警察总部支援科主管冯建民,于是立即向上级报告。

  多名高级警官立即赶到现场,证实冯建民的身份后,各人都大为紧张。警方迅速将现场封锁调查,其后在11楼梯间发现一把黄色雨伞,疑是冯建民所有,并相信他是在该处跨过栏杆跳下。验尸官事后到场将冯的尸体移送太平间。与此同时,警方通知冯的家人到太平间认尸。

  警方事后到冯建民住处调查,结果在住宅内发现一些被撕碎的字条,怀疑是冯建民所写的遗书。

  据香港媒体报道,冯建民撕碎的遗书共有几页纸,用英文书写,警方经拼合后暂时只看到部分内容,上款是DearTeresa(冯妻子英文名),其他内容大意是:“我深爱你(妻子)和一对子女,我原本不想选择这条路,但我不希望见到一些事情……”警方事后捡走这几张纸拼合,以调查其自杀原因。

  自杀前冯建民一直受到香港廉政公署调查的困扰。今年3月8日,冯曾在大埔一名友人空置的村屋单位内烧炭及喝药自杀,送院急救一度情况严重,住了10多天后才出院。有消息称,冯烧炭自杀获救一个月后,廉署再次传召他问话,但冯以健康理由推托。今年5月,廉署再度约他见面,冯终于应邀接受问话,之后,廉署一再相约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托,没有应约。

  从“警界之星”到自杀

  冯建民是继2003年助理警务处长张之琛跳楼自杀后,香港第二位高级警务人员自杀。

  冯建民16岁加入首届警察训练学校受训,之后由警员扶摇直上,一直晋升至总警司之职。去年9月,当时冯建民掌管“O记”连破黑道大案,名声更是大振。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冯建民从“云端到谷底”——香港廉政公署于去年9月28日展开“响箭”行动,侦查上市公司疑被人挪用公款案,拘捕娱乐界名人“Ba叔”等人,并邀请多名人士提供资料,包括时任O记总警司冯建民。

  据内部消息称,当天,廉署在冯建民的同意下,先后搜查住所及办公室,并在办公室找到一些股票买卖记录,涉及金额近亿元,廉署另开档案调查,发觉股票买卖户口并非其所有,怀疑有人利用该户口与其他人炒股。经过5个月时间调查及多次约晤有关人士后,廉署认为有关人士须解释财富来源。

  今年2月底,根据《防止贿赂条例》14条A及B,廉署正式要求冯建民和妻子冯苏美薇(香港警察总部鉴证科总督察)、任职股票经纪的陈姓两兄弟,以及1名姓陈的女子共5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廉署解释银行户口账目。冯建民疑备受无形压力,曾向朋友表示不开心。3月8日,他第一次选择自杀。自杀地点是一幢三层高别墅式村屋的二楼,是其陈姓友人的物业。3月8日午1时许,冯妻鉴于冯建民没有回家,以及无法打通他的手提电话,感到事有蹊跷。至下午2时40分,冯妻终联络到陈姓屋主,立即报警及赶往现场。警员驱车赶到村屋,见大门反锁,遂破门入内,发现冯建民在客厅烧炭,昏迷在沙发上,厅中放有炭炉,门窗紧闭,警员立即将冯建民急送医院治理。后来,冯建民被疑再自杀一次,但香港方面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

  可得500万港元抚恤金

  对于冯建民的死因,有消息指出,冯曾向人透露不满廉署调查手法,包括对其家人及亲友造成滋扰。半年前烧炭自杀未遂,出院后根本不想见任何人,仅肯与一两名带他出身的长官或知己见面。冯死后,留下冯苏美薇及一对子女,长女是香港大学法律系毕业,现当见习律师,儿子则在海外求学。

  这次他的死亡,家人可获一笔抚恤金。据警方发言人表示,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公务员在职时身亡可获得死亡恩恤金及全部退休金。就冯建民事件计算,其遗孀将获发退休金约500万~700万元。

  此外,《孤寡抚恤金条例》(第94章)列明,所有在1978年或以前,根据可享退休金条款聘请的男性人员均须参加“孤寡抚恤金供款计划”,确保在他们去世后,遗孀及遗孤可得到适当保障。

  冯于1974年加入警队,粗略计算他的遗孀一年约可得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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