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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作家状告贾平凹侵权索赔1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0:37 西部商报
甘肃作家状告贾平凹侵权索赔1元(图)

陈玉福和两本书。魏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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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魏娟 马进帅为您报道 依靠“1号”系列作品走红西部文坛的甘肃作家陈玉福起诉李昀的名誉侵权案仍在审理中,近日其又将国内著名作家贾平凹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兰州图书市场出现的贾平凹撰写的名为《1号贪官》的书籍与陈玉福的《1号专案组》内容上有七成一致。陈玉福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贾平凹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抚慰金。昨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究竟是贾平凹剽窃了陈玉福的作品,还是陈玉福借此在炒作,记者随后展开了调查。

  贾平凹被指抄袭

  原告陈玉福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8月26日,他在兰州图书市场发现了正在销售的名为《1号贪官》的图书。该书的作者署名为“贾平凹”,书中附有贾平凹的生平、经历及作品介绍。该书的封面却是《1号别墅》 的封面。后当他看到该书内容时,更令他惊愕和气愤不已:该书的内容全部是原告所著的《1号专案组》的内容。

  陈玉福状告贾平凹

  在诉状中,陈玉福列出了诉讼请求,一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是要求被告在《文学报》、《文艺报》、《甘肃日报》等5家以上报纸媒体上连续5次公开向原告致歉并消除影响;三是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四是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并发出特快专递,将起诉状副本邮寄给了贾平凹。

  办公室人员称别人冒名

  昨日,记者拨通了贾平凹先生所在单位陕西省文联的电话。贾平凹办公室的施先生告诉记者贾平凹去了香港,18日才回来,他没有听说这件事情,肯定是别人冒名贾平凹,并恳请记者邮寄一本书给他。

  兰州市场不见《1号贪官》

  昨日上午,记者对《1号贪官》上面刊载的出版社远方文学社进行了采访,记者拨打电话到北京、陕西、兰州等地出版管理部门,均称没有注册。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地处南关十字的西北书城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听说过《1号贪官》这本书,他们对“1号系列”很熟悉,一旦有新书出版,他们肯定会对其归类的。接着记者还来到总服务台查了一下,整个西北书城没有一本《1号贪官》。

  下午4时许,记者又来到纸中城邦和雁滩图书批发市场,同样没有找到贾平凹的《1号贪官》这本书。

  记者与“1号”作家的对话

  记者:贾平凹抄袭您的作品的可能性有多大?

  “1号”作家:有100%的可能。

  记者:如果这本书是盗版书的话,您会不会认为您的这次诉讼对贾平凹造成了侵权?

  “1号”作家:不可能是盗版,即使是那样,那也是我的事情。

  记者:为何要求只赔1元钱?

  “1号”作家:一是我不想沾染“打官司为了钱”的嫌疑。我的目的是打赢官司,让文学大家贾先生知错改错,赔礼道歉。二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把我的名誉讨回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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