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3份合同骗了银行36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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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4:09 山西晚报 | |||||||||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郭卫艳)用自己的公司虚构出3份购销合同,孙志刚骗取了太原市商业银行360余万元。今日,该案在太原市中院开审。 2001年9月,孙志刚以自己公司的名义虚构了3份购销合同,从山东临沂星源经贸有限公司筹得1000万元保证金,由原太原物产集团黄某提供虚假担保。9月14日,孙以北京圣泰龙科工贸集团太原投管中心的名义与太原市商业银行一营业部签订3份银行承兑协议,骗取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